《关于建立畜禽养殖联动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来源:农业处
《关于建立畜禽养殖联动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印发背景
为切实提升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掌握我市畜禽养殖底数,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建立畜禽养殖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建立底数摸清、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三大机制。
二、主要内容
《联动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建立底数摸清机制两部门要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抄送同级农业农村局。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畜禽养殖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作为养殖档案的重要内容,并要将畜禽养殖场提供的养殖数据(存、出栏量)与日常检疫等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同时与生态环境分局抄送的畜禽养殖场备案信息进行对比,最终形成畜禽养殖场统计表。
第二部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两部门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场情况及时规范移交或推送同级生态环境分局处理。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每半年要将有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场处罚及整改情况通报给同级农业农村局,及时查处农业农村局移交或推送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三部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两个部门要将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环境违法信息作为行政管理和实施监管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问题整改完毕后才能继续享受有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