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准入要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来源:审批处

近日,我局发布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准入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落实《通知》要求,现将《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发布《通知》目的是什么?

市生态环境局以问题为导向。通过企业调研、召开环评机构座谈会等方式发现部分环评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对准入政策不清晰,审批部门在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准入政策不精准,影响困扰了建设项目落地。为有效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本着“破障碍、设路标、解难题”的原则,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本《通知》。作为指导环评机构和审批部门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准入政策的依据。

二、发布《通知》的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778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93号)和《沈阳市“十四五”城市民用供热规划》等相关政策。

三、《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从VOCs建设项目准入、涉化工艺行业准入、新建民用燃气锅炉准入、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实施范围、打捆环评审批实施范围五个方面明确要求。

四、新建、改扩建涉VOCs建设项目是否进园区有什么具体要求?

根据《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辽环发〔2018〕69号),仅对13个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项目有进入园区的要求,对改、扩建项目没有进入园区的要求。

五、VOCs13个重点行业所建项目是否可以在工业集聚区建设?

需要进入园区的13个重点行业所建项目,可以进入各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工业园区,也可以进入各区、县(市)政府确认的四界明晰、产业发展定位明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的工业集中发展区域。鼓励同类行业集中发展。

六、VOCs13个重点行业以外的建设项目对于是否进园区有什么要求?

13个重点行业以外新建VOCs项目,没有进入园区的明确要求。

七、什么样的涉化工项目不受进入化工园限制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93号)文件要求,对于提升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水平、油品质量升级、资源类、清洁能源类及为其他行业配套的项目,不受进入化工园审批的限制。

八、企业非主要生产活动中有涉化工艺项目有进入化工园要求吗?

化工行业项目指按企业主要生产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判定为化工行业类别的项目,企业非主要生产活动中有涉化工艺的建设项目,不受进入化工园审批的限制。

九、化工行业范围如何判定

按照辽宁省工信厅对化工行业管理范围的界定,化工行业不包括2624复混肥料制造、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29其他肥料制造、2632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2667动物胶制造、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项目。

十、未在沈阳市供热规划内新建民用燃气锅炉可以建设吗?

按照《沈阳市“十四五”城市民用供热规划》(以下简称《供热规划》)提出的“在规划期间,通过减少燃煤锅炉数量和减少供热燃煤用量‘两减’手段,实现清洁取暖率和清洁能源供热比例‘两增’目标”,清洁能源供热比例从目前的4.2%,力争2025年增加到20%,到2030年增加到30%,到2025年新增供热需求由清洁能源全覆盖的目标。新建燃气供暖锅炉项目为《供热规划》鼓励项目。

十一、新建民用燃气锅炉有哪些要求?

鼓励全市新增民用供暖因地制宜采用分布式天然气锅炉和分散式燃气壁挂炉的形式,鼓励企业生产供气采取清洁燃气锅炉。新建燃气供暖锅炉应安装低氮燃烧装置,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十二、已经建设的电蓄热锅炉还可以改建燃气锅炉吗?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通知》“宜电则电”要求,不支持电蓄热锅炉改建燃气锅炉。

十三、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实施范围有什么变化?

在大东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并联审批范围扩大至沈阳市全域。

十四、打捆环评审批实施范围有扩大了吗?

在中德园、汽车城、雪松开发区、康平朝阳工业园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将打捆环评审批范围扩大至沈阳市全域。

十五、《通知》实施后能产生什么效果?

《通知》实施后,将进一步精准细化环评审批准入政策,解决困扰全市审批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执行准入政策要求不明晰、不精准等问题,极大地增强全系统审批人员发展意识、服务意识,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提供了明确的“导航”。


文件链接: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准入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