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沈阳市“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9日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关于联合开展沈阳市“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关于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的通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通报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在连续五年组织开展“绿盾”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以下简称“绿盾”强化监督)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科院、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继续组织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pdf


文件链接:【失效】关于联合开展沈阳市“绿盾2022”自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