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2022年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辽政发〔2021〕26号)、《“数字沈阳”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沈政发〔2021〕13号)以及《沈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数字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过程
《实施方案》的起草后,征求了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监测站意见,开展了方案合理性审查,并根据审查提出的意见对《实施方案》予以完善;经我局首席数据官批准,以沈环发〔2022〕34号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场景谋划情况、保障措施等四章。
《实施方案》的第一章“工作目标”明确了起草实施方案的目的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的第二章“工作任务”明确了22年我局数字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将围绕立足应用场景推进数字沈阳建设、激活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与安全防护和实施常态化监督等三方面开展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第三章“场景谋划情况”明确了22年我局在建环境空气质量全方位展示、生态环保110智慧督察指挥调度管理和大气污染精准溯源管控等三个场景的建设情况,以及水环境质量与噪声环境质量全方位展示两大场景的谋划情况。
《实施方案》的第四章“保障措施”明确了组建以单伟民局长为首席数据官,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监测站等各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度,通过建立强化组织调度、加强信息通报和考评与培训等机制,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