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5日   来源:中心信息服务部


沈环发202234

  

  

关于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

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

政执法队、环科院、监测中心: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2022年度实施方案

  

按照《沈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要求,为确保首席数据官制度在我局落实落地,加快推动“数字沈阳”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依托,以推动生态环境数据汇聚共享为支撑,以推进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为主线,以业务融合型应用场景建设为载体,借助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执法联动、环保督改等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东北数字第一城”、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立足应用场景  推进数字沈阳建设

统筹推进“数字环保”建设,通过搭建业务融合型应用场景,实现对生态环境“监测-溯源-预警-执法”的全链条监管,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服务能力,助力新型数字化、智慧化沈阳建设。

1.制订数字环保发展规划

围绕“数字沈阳”和“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和沈阳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入评价我局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现状,分析存在短板,聚焦重点难点,找准发力方向,制定“数字环保”三年发展规划。深入探索研究信息化技术与生态环境业务的有效融合,在现有数字化平台上,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融合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信息服务部、环科院

2.精心谋划和组织实施融合型应用场景

按照《沈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数据为支撑,全面提升监测预警、执法联动、环保督改等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总体要求,针对水、气、土、固、声、生态、农业农村、应急以及执法等各处室工作特点,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和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等相关任务,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风险预警和联合行动执法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障的协同治理水平为目标,借助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推动建设“监测-溯源-预警-执法”全链条监管的业务融合型应用场景。在实施路径上,坚持“应用为本、场景牵引、急用先行”原则,加强应用场景建设整体谋划,绘制中长期场景建设“路线图”。有序推动重点分支领域应用场景建设。2022年底前,谋划和推动不少于5个业务融合型应用场景建设。责任单位:水生态环境处、水源监管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环境保护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噪声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生态环境应急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行政审批处、执法队、事务服务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科院

(二)激活数据中心,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与安全防护

生态环境数据的爆发增长、海量集聚蕴藏了巨大的价值,为智能化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协同推进技术、模式、业态和制度创新,切实用好生态环境数据要素,将为监管体系数字化发展带来强劲动力。

1.推进政务数据采集与治理,提升数据效能

各部门按照业务职责提报数据资源采集清单并负责数据的动态更新,由信息服务部负责数据资源集中共享管理,并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梳理在用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平台,规范数据资源分类,组织对新建信息系统实行数据采集前置审核,加强数据资源采集管控,避免重复采集。汇集生成包含基础数据、实时数据、业务数据、综合服务数据等数据管理体系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实现生态环境数据采集、整合、存储、处理、分析、可视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综合决策分析和数据利用水平。组织相关业务承担单位开展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安全、排污许可、行政执法等数据治理工作。建成全市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实现固定污染源动态更新,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提供统一的固定污染源信息共享服务。责任单位:水生态环境处、水源监管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环境保护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噪声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生态环境应急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行政审批处、执法队、信息服务部、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科院

2.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与回流,建立健全机制

各部门(单位)负责将业务数据向数据中心汇聚,实现数据全面集中。信息服务部按照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相关规定,统一提供系统内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对应数据资源实现挂载率100%和更新率100%。推动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和融合发展,协调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对口单位实现数据回流,平行委办局间数据交互,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红利。责任单位:水生态环境处、水源监管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环境保护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噪声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生态环境应急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行政审批处、执法队、信息服务部、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科院

3.推进数据挖掘,构建智慧生态管控体系

构建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警、污染溯源追因、环境容量分析、减排潜力评估、措施效果评估等算法模型,提升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污染源风险预警、监测监管和应急响应联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强化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声、自然生态、农业农村和碳排放等领域的数据分析能力。加强污染源风险预警、监测监管和应急响应联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责任单位:信息服务部、环科院

4.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健全信息安全体系

严格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我局等保定级标准,通过制定应急预案与事故应急操作手册并组织应急培训,建立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通过组织日常检测、日常与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系统安全排查,保障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和真实性,强化运维管理和安全防护,保障数据安全。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整合集成、传输交换、共享开放、应用支撑、数据质量与数据安全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严格落实国家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规定,坚持主动防御与综合防范并举,坚持科学管理与技术保障并重,建立健全网络信任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从物理、网络、应用、数据和安全管理等层面构建安全技术体系,确保生态环境局各信息化基础平台和业务数据的安全高效运行。(责任单位:信息服务部)

(三)实施常态化监督

协调解决局内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在申请立项中运用“一票否决权”,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责任单位:科技与财务处、信息服务部

三、场景谋划情况

(一)在建场景

1.环境空气质量全方位展示场景

目前已完成城市空气质量、空气自动站、管控决策等功能研发工作,初步实现全市空气质量多源数据整合、现状展示、多维分析,并结合不同屏幕端从不同角度动态展示空气质量监测、监管、分析数据。最终实现以全景化、可视化的数据成果服务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挖掘大气环境数据价值,科学研判大气污染管控重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推动大气环境监管向定量化、精细化、精准化方向推进,形成管理部门、公众、企业的良性互动局面。

2.生态环保110智慧督察指挥调度管理场景

目前已经完成督察案件整体情况分析、重点案件分析、重复案件分析、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研发工作。初步实现对环保督察案件全过程监管,提升案件整改销号效率,提升案件复查核查力度,降低环保督察案件重复投诉和反弹反复的情况。切实解决群众所反映的身边的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最终实现维护群众环境利益,提升生态环保工作效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3.大气污染精准溯源管控场景

目前已经完成涉气污染源企业、扬尘在线监测点位、智能调度管理等功能研发工作,初步实现了针对涉气污染源企业和固定扬尘源的闭环监管模式,能够及时发现超标污染状况、定位可疑污染源,调度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提升环境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减少无效巡查工作,提升大气环境监管效率。

(二)已谋划场景

按照一网统管工作专班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场景建设内容和功能,谋划水环境质量与噪声环境质量全方位展示两大场景。

四、保障措施

(一)组建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专班

  长:单伟民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首席数据官

副组长:崔涤尘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艳桥  沈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佳楠  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

  员:市局水生态环境处、水源监管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环境保护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噪声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生态环境应急处、工业环境保护处、行政审批处、执法队综合处、中心信息服务部、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科院。

在首席数据官制度专班全面指挥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业务需求与信息化衔接工作中起到应有作用,既要保证本处室数据有效同步至数据中心,同时也要将数据中心对该处室工作有辅助作用的其他部门数据及时回流,实现数据充分充换、双向流通、实时共享并服务全局。

(二)强化组织调度

专班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研究解决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事项,部署相关决策,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重点是总结当前工作、查找问题以及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提出要求。

(三)加强信息通报

每月向市大数据局报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情况,年底前向数字沈阳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四)建立考评与培训机制

每季度对各成员单位就数据资源采集与共享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公布排名。每季度召开一次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和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业务培训会议。

文件链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2022年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