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信息全过程公开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信息全过程公开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实现公众或利益相关人可实时查询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评审批“在阳光下服务”。

二、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全过程公开主体是谁?

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审批、谁公开”的原则,审批部门负责预审、受理、审批审核、办结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及自行审查项目的自行评审、现场踏勘环节信息公开;委托技术评估的项目由评估机构主管的审批部门负责落实技术评估现场踏勘环节信息公开。对于无法律依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信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

三、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哪些信息?

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公开审批过程的预审、受理(含受理公示)、技术评估现场踏勘、审批审核(含拟审批公示)、办结(含决定公告)等各个环节信息。

1.预审阶段:公开接件时间、经办人及部门、预审结果(根据不同情形公开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等信息。  

2.受理阶段:公开受理公示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受理公示说明、经办人及部门、建设项目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来即办”项目还需公开环评“即来即办”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书(含不宜公开情况说明)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即来即办承诺书等信息。

3.技术评估现场踏勘阶段:

委托评估的公开委托日期,项目负责人,评估机构,现场踏勘及技术审查时间,环评文件修改、技术评估文件,评估中止及启动、撤件情形的公示,否决情形的公示等信息。

自行评审的公开办理日期、经办人及部门、现场踏勘及技术审查、环评文件修改、评审中止及启动、撤件情形的公示、否决情形的公示等信息。

4.审批审核阶段:公开集体审议日期、集体审议结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拟审批公示(包括拟审批公示说明、听证权利告知、联系方式、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信息),不予批准公示(包括审批结论、审批日期、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等信息。

5.办结阶段:公开办结日期、经办人、经办部门、审批决定公告(包括审批决定公告公示说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联系方式、环评文件最终批准版、批复文件、文号、发文时间),即来即办的项目还需公开实质性审查意见及日期等信息。

四、环评审批全过程信息多长时间完成公开?

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办理各环节业务并同步进行信息公开。

四、如何查询全过程公开信息?

公众或利益相关人可登陆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平台(http://open.sypgzx.com)对市、区两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全过程信息进行实时查询。

方案明确如相关政策规定或环评审批流程发生变化,公开内容将做出相应调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全过程信息查询链接:http://open.sypgzx.com/web/totalprocess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