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即来即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市通办”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1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

一、政策的由来

落实市委“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市通办”、“跨层级”联办、万人进万企“一联三帮”工作规范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要件、时限和服务标准,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本着“高效服务、企业自愿、就近就便、属地监管”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即来即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市通办”实施细则

二、通办的范围

    “全市通办”,是指全市范围内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2年版)内的项目,对于不在环评“即来即办”服务清单中的项目不适用“全市通办”

三、通办的意义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办事人可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就便在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办理项目审批。实现申报材料、审批结果在市、区自动流转,减少申请人跑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沈阳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通办的内容

《细则》共包括“通办含义、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结果录入、审批编号、档案建立、监督管理和工作要求”八个部分。

《细则》明确了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2年版)中的项目为全市通办项目

《细则》的实施程序中明确了受理和实质性审查的分局实施主体、窗口咨询、窗口受理、事后审查、平台录入、公开公示等方面工作内容。

《细则》最后提出了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监督检查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五、“全市通办”项目办理

一是申请人可自由选择在全市任一生态环境窗口进行报件在递交的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申请和要件等相关材料后,接件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只做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当场出具批复。

二是项目属地分局接到接件分局转交的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项目委托评估单和建设项目相关申报材料后,按规定程序完成实质性审查,出具实质性审查意见。并采取快递送达等方式将实质性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

六、环评审批“全市通办”为办事企业提供哪些方便

一是缩短了审批时限。环评报告报表审批11个工作日缩短至“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每个项目可为企业节省10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间。为企业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抢占市场先机,提供了速度上的支持。

二是方便了企业自由选择,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紧迫程度,灵活选择加急式全市通办或“即来即办”办理形式;申请人可在全市16个生态环境窗口或项目所在地自由选择进行报件审批。申报材料、审批结果在市、区自动流转

三是减少办事人跑路次数。申请人在距离单位或居住地就近的办事大厅办理,节省办理行政许可的成本,提高了企业开工前的工作效率。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即来即办”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