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治
负责大气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科技、财务、资金和项目策划与管理、国际合作等方面工作。分管大气环境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财务处(国际合作处),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沈河分局、大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