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2月18日作出沈阳布美兰凹印制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来源: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5年2月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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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公示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时间 |
1 | 沈阳布美兰凹印制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沈阳布美兰凹印制板有限公司 |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