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6月15日作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型园区配套事业部热处理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5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6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决定。现将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615-202662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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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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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型园区配套事业部热处理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经开审字〔2026〕14号

2026年6月15日

关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型园区配套事业部热处理车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