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的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新建危废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来源: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51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515日-2026521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62837977  传真024-87348921     邮编:110500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环保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新建危废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康平审字〔2026〕3号

2026年5月15日

关于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新建危废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