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5月8日作出的沈阳大众友邦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宝马高附加值核心零部件表面一体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来源:大东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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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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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大众友邦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宝马高附加值核心零部件表面一体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大东审字〔2026〕10号

2026年5月8日

关于沈阳大众友邦涂装科技有限公司宝马高附加值核心零部件表面一体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