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的康平县郝官屯镇段家窝堡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83963683 8396262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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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康平县郝官屯镇段家窝堡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5108

2025年12月29日

关于康平县郝官屯镇段家窝堡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