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9日沈阳鑫晟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来源:沈阳市法库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22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2月29日-2026年14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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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 文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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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鑫晟隆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法库审字〔2025〕28号

2025年12月29日

关于沈阳绅城粮食销售有限公司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