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7月1日作出的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与舰船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来源: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7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71日-202577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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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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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与舰船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苏家屯审字〔2025〕14号

2025年7月1日 

关于沈阳市中色测温仪表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与舰船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