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的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西部区域近期供水工程-茨榆坨配水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来源: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4-87883846  2788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沈阳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西部区域近期供水工程-茨榆坨配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辽中审字〔2024〕22号

2024年7月8日

2

关于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西部区域近期供水工程-茨榆坨配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

沈环辽中查字〔2024〕2号

2024年7月22日

[2024]沈环辽中查字2号 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西部区域近期供水工程 茨榆坨配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实质性审查意见.pdf

[2024]22号关于沈阳市城市供排水能力提升工程 西部区域近期供水工程 茨榆坨配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即来即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