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沈阳市环评机构服务能力评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沈阳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有关工作要求, 我局近期开展了2024年沈阳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现将服务能力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新报名参加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共有2家,申请升级环评单位6家,经组织对环评单位上报材料审查、环评单位能力建设情况现场检查、服务质量考核以及对原有C级以上环评单位进行抽查复核,综合评级结果C等以上环评单位47家(详见附件1);专项评级C级以上单位13家(详见附件2)。

服务能力评价情况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如环评单位对能力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局行政审批处提出查询、复核或申诉,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我局将对最终评级结果进行公开。

联系电话:024-81042759

联系地址:沈阳市生态环境局702室(110000)

附件:1.2024年沈阳市环评机构综合评级初步结果清单.pdf

         2.2024年沈阳市环评机构专业评级初步结果清单.pdf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