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保障我市项目实施,提高环评审批质效,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发现质量问题典型案例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受理审查由沣杨(大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沈阳金诚粮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康平县金信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发现两个项目《报告表》中对于已建成锅炉燃料、吨位描述与实际不符,同时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环境保护目标与建设项目位置关系描述不明确、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及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环评编制单位及相关编制人员环评质量意识淡薄,诚信建设缺失,质量控制管理不到位,环评师未全程参与环评编制工作,工作人员假冒环评师签字,导致项目环评报告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项目环评审批及建设实施进程,破坏营商环境。
二、查处情况
针对两个项目,依照《监管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共对编制单位予以失信记分20分处理,对相关编制人员张某凤予以失信记分14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
三、启示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机构及环评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环评文件质量,是制约审批效率以及事后执法监管的关键因素,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应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不断强化能力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应依法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