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沈阳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注销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 来源:固化处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沈阳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注销的公告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的规定,我局对沈阳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注销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4858761
申请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地点 | 申请类别 | 申请事项 |
沈阳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闫亚兵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455号 | 行政许可 | 注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