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开展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函〔2022〕83号)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辽环发〔2025〕8号)《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申请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决定同意其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有不同意见,请在2026年5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98号
电话:024-24858761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9日
试点企业名称: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丽佳
试点单位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贮存设施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收集类别:HW02、HW03、HW04、HW08、HW09、HW11、HW12、HW13、HW17、HW18、HW22、HW23、HW31、HW34、HW35、HW36、HW47、HW49、HW50等19大类
经营规模:4500吨/年
试点有效期限: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