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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批准“沈阳皇姑国信锋合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等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来源: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沈阳皇姑国信锋合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等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86459268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沈阳皇姑国信锋合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59号甲2五层

行政许可

新办

2

辽宁立达糖尿病中医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6号

行政许可

新办

3

辽宁沈阳皇姑老志平口腔诊所

沈阳市皇姑区莲花山路17-2号6门、7门

行政许可

新办

4

沈阳皇姑郝强口腔诊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26号2门一层

行政许可

新办

5

沈阳一二一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香炉山路7号

行政许可

重新申领

6

沈阳欣颖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皇姑欣颖口腔诊所

沈阳市皇姑区锦水街69号12门

行政许可

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