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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批准沈阳康源精神病医院等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1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沈阳康源精神病医院等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27621645

联系地址: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28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新民浩然口腔门诊部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52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2

沈阳新民信捷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23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3

沈阳康源精神病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023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4

沈阳圣康精神病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010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5

沈阳新民蒋巍口腔诊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03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6

沈阳新民高佩民口腔诊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施工庙街110-13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

7

沈阳欢乐英卓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新民欢乐仁爱口腔门诊部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13

新申请

辐射安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