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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批准“沈阳皇姑刘春宁口腔诊所”等7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来源: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沈阳皇姑刘春宁口腔诊所等7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86459268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沈阳皇姑刘春宁口腔诊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38号

行政许可

延续

2

沈阳金奥口腔有限公司皇姑金奥口腔诊所

沈阳市皇姑区铁山路28号14门

行政许可

重新申领

3

沈阳一二一医院

沈阳市皇姑区香炉山路7号

行政许可

重新申领

4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二十一号

行政许可

新办

5

沈阳市皇姑区领航宠医动物店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号(8门)

行政许可

新办

6

辽宁善古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9号

行政许可

延续

7

辽宁慷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91号2层202-1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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