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了2024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现对其中我市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书面通知企业,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纳入名单企业应在2025年1月16日前,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025年2月16日前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026年12月底前,清洁生产方案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各生态环境分局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点,组织专家认真做好审核的评估验收工作,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切实提高审核质量和清洁生产实效。
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咨询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
附件:2024年度沈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2024年度沈阳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 ||
序 号 | 地 区 | 企业名称 |
1 | 苏家屯区 | 沈阳松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 | 苏家屯区 | 沈阳市苏家屯区电镀厂 |
3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欧日精密五金仪表有限公司 |
4 | 苏家屯区 | 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电镀厂(普通合伙) |
5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沈阳谷川金属有限公司 |
6 | 苏家屯区 | 沈阳东风电镀厂 |
7 | 苏家屯区 | 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 |
8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沈阳博富机械精饰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