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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4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原环保部令 42号)及《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沈阳市2024年度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公开如下:


序号

所属区域

地块名称

场地污染类型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污染面积(万m2

责任主体

进展情况

1

沈河区

东北第六制药厂

有机、重金属复合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1.0953

沈河区政府

已完成场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

2

沈河区

高官台东-2地块(东陵油库家属楼区域)

重金属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5724

沈河区城市更新局

已完成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3

皇姑区

原沈阳船牌制漆有限责任公司

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299

沈阳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已完成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4

皇姑区

原沈阳油漆厂

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94

沈阳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已完成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5

铁西区

原沈化POPs环境污染场地

有机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2689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正在修改完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6

沈北新区

原沈阳新城化工厂化工园区地块

六价铬污染、有机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1

沈北新区政府

已完成风险管控效果评估

7

沈北新区

原沈阳新城化工厂铬渣堆放场地

六价铬污染、有机污染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4.9413

沈北新区政府

已完成风险管控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