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领域 > 环境管理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批准普利司通(沈阳)钢丝帘线有限公司等5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5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普利司通(沈阳)钢丝帘线有限公司等5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联系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邮编:110141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普利司通(沈阳)钢丝帘线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一号路 4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辐射安全许可延续

2

沈阳市铁西区四方台卫生院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四方台镇四方台村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辐射安全许可新申请

3

沈阳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5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领

4

沈阳铁西刘丹口腔诊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 27甲11号4门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辐射安全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

5

沈阳恩斯克精密机器有限公司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7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辐射安全许可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