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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批准沈阳铁西世康阳光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等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来源: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沈阳铁西世康阳光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等4家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作出许可决定。现予以通告,公告有效期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通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通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25375203

联系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13)

邮编:110141

批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申请类别

申请事项

1

沈阳铁西世康阳光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8-30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新申请

2

羿律必康(沈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路108-2号

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新申请

3

沈阳康民医院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西路142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重新申领

4

沈阳恩斯克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五号街五号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