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5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
环评审批“即来即办”,是生态环境部门对符合条件(如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合规园区等)的建设项目,实行受理即办、当日办结、立等可取的审批模式,以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为核心,压缩流程与时限,变“串联”为“并联”,实现环评审批大幅提速 。
“即来即办”审批政策自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共591个项目享受“即来即办”服务,为办理环评企业节省大量时间,成效显著,深受企业关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全市环评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能,针对可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行业类别,经充分研究论证,审批处对《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3年优化版)》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沈阳市环评“即来即办”全市通办建设项目审批目录(2025年版)》。
本次优化主要是在“即来即办”(2023年优化版)的基础上,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试点方案中可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行业类别,比较2023年以来全市即来即办项目类别后,在全域将名录中工艺简单、环境影响较轻、污染防治措施成熟可靠的行业和各园区符合主导产业的部分报告表建设项目纳入“即来即办”审批名录。将类别由36大项(占分类管理名录65.45%)增加至39大项(占分类管理名录70.9%),由67小项(占分类管理名录38.73%)增加至80小项(占分类管理名录46.24%),预计报告表类“即来即办”环评项目占比将达到约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