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8日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处

《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立足沈阳实际,遵循减污降碳内在规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协同促进低碳发展,创新政策措施,优化治理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过程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参照国家和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内容,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并对照《沈阳市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我市实施方案初稿。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建局等重点部门就核心指标、关键任务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修改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13个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九个部分。

一是面临形势。明确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爬坡的关键期。

二是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两部分。指导思想强调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锚定美丽沈阳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加强技术支撑、注重机制创新等四大基本原则。

三是主要目标。分别设定2025年、2030年发展目标。例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6%等核心目标;2030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四是加强源头防控,优化绿色发展整体布局。分别制定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五方面任务。

五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分别制定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等五方面任务。

六是优化环境治理,推进多要素协同控制。分别制定大气污染与碳排放协同治理、水污染与碳排放协同治理、土壤污染与碳排放协同治理、固体废物污染与碳排放协同治理等四方面任务。

七是注重模式创新,推动示范统筹融合。分别制定推动城市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产业园区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企业试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三方面任务。

八是强化支撑保障,夯实基础能力建设。分别制定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等五方面任务。

九是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推动减污降碳。分别制定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查考核等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