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来源: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处)

一、工作背景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辽政发〔2021〕6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沈政发〔2021〕10号)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沈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

二、工作过程

我局以“三线一单”成果为基础,参考国内北京、浙江、厦门等典型省、市经验,结合环境管理实际需求,依据国家、省及我市最新的法律法规,编制了《清单》。

《清单》编制完成后,广泛征求了13个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5个市直相关部门,局内9个相关处室意见。充分对接相关部门后,我们依据反馈意见对《清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进行了合法化审查。9月18日,我局召开了党组会,对《清单》进行了审议,并对《清单》内容进行了充分论证与讨论。

三、清单内容

《清单》总体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及一张附表:

第一部分清单结构,主要说明《清单》编制原则及《清单》内容构成。

第二部分使用说明,主要说明《清单》使用方法与流程,具体包括项目定位、相符性判断、选址、索引、查询与综合判断6个步骤,最终为《清单》使用者提供项目准入判定结果或项目准入后应遵循的具体环境管控要求。

第三部分单元索引,包括重点产业园区管控单元索引表、街道(乡、镇)管控单元索引表两部分,为《清单》使用者提供检索指引。

第四部分清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市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法律法规体系;第二部分,是分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别为12个工业聚集的市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81个街道(乡、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附表为沈阳市“三线一单”划定的137个环境管控单元与181个街道(乡、镇)对应关系表。

四、主要特点

(一)突出实施应用

《清单》坚持实施应用导向,突出分类差别准入,从环境管理实际角度出发,将沈阳市“三线一单”划定的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分解到全市域181街道(乡、镇)单元内,突出了环境准入的差别化、精细化。

(二)强化监管支撑

《清单》以街道(乡、镇)为基处,细化了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范、资源利用效率各项要求,能够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提供重要抓手,也为实施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三)实施动态更新

《清单》将依据沈阳市“三线一单”划定成果的调整进行动态更新,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调整,将影响“三线一单”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边界与范围变化,则《清单》将依据区域边界变更和环境单元主要特点实施调整与更新。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