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环罚〔2025〕224号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沈环罚〔2025〕224号

当事人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新旺养殖场

经营者:梁恩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0106MAOTUY923C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长滩镇土西村

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根据交办线索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你单位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长滩镇土西村,从事生猪养殖,现存栏生猪约150头。你单位建有一座猪舍,长约45米、宽约18米,建有一座由水泥堆砌具有防渗功能的粪污收集池,容积约20立方米。

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粪污收集池池内存有粪污约19m3,粪污收集池向西经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家玉米地埋设约80米长暗管(直径约20cm),管口连接边沟,管口处被土填埋,填埋土壤塌散,管口有液体粪污流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对你单位在玉米地里埋藏的暗管及你单位从该暗管中流出至边沟内的液体粪污进行现场指认。经对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调查询问,其承认在自家玉米地里埋藏的暗管及液体粪污从暗管流出至边沟内,之前政府要求堵上过,又渗开了。因此,你单位存在向环境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执法派单》《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滩镇政府提供线索》(2025年6月12日由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供,证明案件线索来源);

2.《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证据》(2025年6月12日由执法人员项洪水、郑小宇制作,记录对你单位地理位置、猪舍建设、生猪养殖数量、污染防治设施、暗管铺设情况、未经处理的养殖粪污外排及办理营业执照等现场检查情况,证明你单位存在向环境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3.《调查询问笔录》(2025年6月12日由执法人员项洪水、郑小宇制作,询问对象为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本人,记录对梁恩新的基本信息、你单位基本信息、猪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暗管铺设情况、粪污处置去向及未经处理的养殖粪污外排等调查询问情况,证明梁恩新存在向环境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6月12日由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提供,用来核实违法主体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

5.《铁西区动物存栏明细表》(2025年6月12日由你单位经营者梁恩新提供,证明你单位生猪养殖数量);

6.《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图片)证据》(2025年7月8日由执法人员项洪水、郑小宇制作,记录对你单位通向边沟的暗管管口已封死且无渗漏痕迹、粪污已清理等整改情况,证明你单位积极整改)等。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养殖专业户应当建设防雨、防渗、防漏、防外溢的粪便污水收集贮存设施,采用堆肥处理等措施实现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的规定。

我局于2025年8月18日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沈环罚告〔2025〕22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单位未提出申辩,也未提请听证,我局视为你单位放弃申辩和听证权利。

依据《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专业户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可以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2023版)》的规定,本案采取中线法裁量,综合考虑你单位系初次违法,承认错误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已将外排的养殖粪污清理完毕,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但外排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轻从重情节相抵,本案取档次内中值处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你单位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204室领取缴款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通知书上的缴款方式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杨丰瑞(06010015860)           电 话:25365917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号    邮 编:1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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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说明:该处罚信息为一般处罚信息,公示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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