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10起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法制处

    畜禽养殖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引起流域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针对辽中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开展异地交叉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案件。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导向作用,警示畜禽养殖企业严格守法经营,提升执法办案效能,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近期办理的10起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案例一:赵某某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养殖户赵某某的肉牛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赵某某租用他人牛舍1栋进行肉牛养殖,现存栏肉牛353头,已建有“三防”设施储粪棚1座,牛粪暂存在储粪棚后定期清运,未建牛尿储存池。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某将牛舍内产生的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墙外坑塘,排放的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赵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赵某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赵某某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二:杨某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养殖户杨某的肉牛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杨某租用他人牛舍1栋进行肉牛养殖,现存栏肉牛291头,已建有防渗设施储粪棚1座,牛粪暂存在储粪棚后定期清运,未建牛尿储存池。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杨某将牛舍内产生的牛尿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墙外坑塘,排放的牛尿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杨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杨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杨某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三: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禽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的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租用他人牛舍1栋,肉牛存栏392头,已建储粪场一座,养牛粪污水经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流入牛舍西侧土坑 ,排放的养牛粪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养殖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该养殖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四:王某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养殖户王某的肉牛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王某租用他人牛舍1栋,饲养肉牛,现存栏205头,已建储粪场一座。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将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流入牛舍西侧土坑内,排放的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王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王某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五: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禽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交办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的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禽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2020年投入生产使用,养殖场目前存栏肉牛300头,建有两栋牛舍,储粪池一座。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牛尿直接排入养殖场外西侧沟渠内。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养殖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沟渠内的养殖废水清理完毕,已建设储尿罐并投入使用,且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该养殖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六: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2024年5月11日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的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于2024年3月租用他人牛舍1栋从事肉牛养殖,现存栏肉牛350头,已建储粪场1座,防渗废水储存池1个。经询问该养殖场经营者王某某,其承认在2024年5月11日之前,将未经处理的牛尿通过牛舍内导尿沟和预埋管流入牛舍外墙西侧土坑中,从2024年3月至今大约排放了220立方米。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养殖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该养殖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七: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的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存栏493头肉牛,建储粪场2座,未建牛尿储存池。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将牛舍内产生的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土坑,排放的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养殖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该养殖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八: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2024年5月11日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的沈阳市辽中区某畜牧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存栏474头肉牛,建设有“三防”设施的储粪场两座,牛粪暂存在储粪棚后定期清运。经询问,该养殖场经营者承认在2024年5月11日之前,该养殖场将牛舍内产生的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土坑。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该养殖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该养殖场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九:孙某某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2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2024年5月11日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养殖户孙某某经营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孙某某租用他人牛舍1栋进行肉牛养殖,现存栏348头肉牛,已建储粪棚1座,牛粪暂存在储粪棚后定期清运。经询问,孙某某承认在2024年5月11日之前,将牛舍内产生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土坑。

查处情况:

孙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孙某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将土坑内的养殖废水及时清理,增设防渗设施,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孙某某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十:傅某某涉嫌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案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肖寨门镇养殖户傅某某经营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现存栏336头肉牛,已建有“三防”设施的储粪棚1座。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傅某某将牛舍内产生的养殖废水通过牛舍内污水排口排放至牛舍外地下水渠,经水渠排放至牛舍西侧墙外坑塘,排放的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

查处情况:

傅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查处。鉴于傅某某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主动整改,已将养殖圈舍外西侧无防渗设施的土坑进行清理并做防渗处理,已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符合从轻处罚条件,故对傅某某拟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案例启示:

辽中区畜禽养殖初具规模,养殖业已成为当地居民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但由于缺少行业发展规划和指导,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频发。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首先要严格执法,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畜禽污染环境问题线索,依法查处畜禽养殖企业和经营者非法排污、污染环境的行为,对辽中区畜禽养殖业起到震慑作用,促进畜禽养殖企业和经营者守法经营;其次要督促整改,查处案件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督促畜禽养殖企业和经营者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养殖,达标排放各类养殖污染物,通过案件的办理提升了辽中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最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促进畜禽养殖企业和经营者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环境损害赔偿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