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沈环于移刑〔2024〕2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

沈环于移刑〔2024〕2号

案  由

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企业名称或其他经营者

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6MA0P45435U

地  址

 于洪区迎宾路街巢湖街道30号

邮政编码

110000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齐质臣

有效证件及号码

210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150xxxxxxxx

企业主要负责人

齐质臣

有效证件及号码

210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150xxxxxxxx

调查人员

王岩、李晓军、孙潇、刘权圣

承办部门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于洪执法大队)

简要案情

2024年4月1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及本溪市公安人员对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企业法定代表人齐质臣的指引下对其实验室及办公场所进行勘察。经查,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经营范围为检测环保方面的水、气、噪声、土壤、固废。目前单位有30名工作人员。该企业面积约700平米,处于营业状态,资质证书编号是:17060310A108,有效期到2028年12月6日,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339个项目。现场暂扣该企业检测报告原始凭证及检测合同等文件和相关检测设备。经我局2024年4月20日调查该公司的检测报告、暂扣的业务手机并询问现场采样人员及实验室化验人员发现该公司检测报告弄虚作假共分四类:第一类为取样人员现场摆拍回公司修改数据,此类情况涉及的检测报告为:1、2023年11月30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1113005的某医院(新院区)例行检测项目;2、2023年7月29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725005的某制品有限公司监测项目;3、2022年8月19日和9月9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20810005、FXJC-HJ20220906002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两份检测报告; 4、2024年1月28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118001的某制药有限公司项目;5、2023年11月9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1102004的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第二类为采样人员使用损坏检测设备和将设备联通电源但不采取样品,回单位后编虚假检测数据,此类情况涉及的检测报告为:1、2024年1月17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40103005的某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例行监测项目;2、2024年1月16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40104007的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项目;3、2023年1月26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40117007的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4、2023年9月20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912003的某材料加工有限公司执行报告监测项目;5、2023年10月26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1007003的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项目;6、2023年7月30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725004的某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监测项目;第三类为实验室人员更改样品数据后交给报告编制人员编虚假检测数据,此类情况涉及的检测报告为:1、2023年8月16日、17日、1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分别为:FXJC-HJSY20230814006、FXJC-HJSY20230815001、FXJC-HJSY20230816001的某疗养院污水新建项目三份检测报告;2、2023年8月19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SY20230815002的某乳品有限公司项目;3、2024年3月28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SY20240315002的某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4、2024年1月23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40108016的某制药有限公司;5、2024年1月2日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1101006的某热电有限公司;第四类为该企业业务手机微信中提出要求修改检测数据后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此类情况涉及的检测报告为:1、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SY20230325001的某乳品有限公司项目; 2、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0306002的某垃圾场项目;3、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0306003的某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4、检测报告编号为:FCJC-20230525005的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5、检测报告编号为:FCJC-20230520002的某发展有限公司17万吨钢灰处置项目监测项目;6、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327013的某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项目;7、检测报告编号为:FCJC-20230603006的某物资商贸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8、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221007的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4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9、检测报告编号为:FXJC-HJ20230303001的某公司全年执行报告及自行监测项目。经调查询问取样人员及化验室化验人员均指向法定代表人齐质臣和总经理助理杨某授意的。

2024年4月26日,经调查询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齐质臣了解到,杨某是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平时业务工作都是法定代表人齐质臣授意杨某全权负责。法定代表人齐质臣授意杨某告知采样人员、实验室化验分析人员、报告编制人员修改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上述四类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均属实,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原因为:1、为满足客户要求,只能修改样品数据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2、为了节省检测时间多跑几家业务。经我局调查沈阳方信检测有限公司提供以上企业的检测合同共计金额为:390900元(大写:叁拾玖万零玖佰元)。故该企业存在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移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十条的规定。

移送建议

该企业涉嫌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建议移送公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