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加强黏土资源保护利用、支撑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第17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张晨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黏土资源保护利用、支撑生态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精准建言。您提出的黏土资源“供需失衡、管理失序”问题,精准契合我市生态工程建设与城市更新发展的现实痛点,所提全域普查、部门协同、收储体系建设、市场化机制完善等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对我市统筹生态资源保障、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无废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我市建筑黏土资源管理工作现状

(一)建筑垃圾管理体系适用于施工过程产生黏土

我市始终将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作为城市环境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的核心抓手,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全程管控。2025 年3月,市政府印发《沈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试行)》(沈政办发〔2025〕2号),配套出台20余项细则文件,明确建筑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污染担责” 原则,构建“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目前已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电子联单制度,施工单位排放需提前报备,运输车辆实施GPS定位监管,建筑施工过程产生黏土得到管控。

(二)建筑施工黏土资源化利用已有探索

针对城市建设中大量产生的粉质黏土、黏土等弃土资源,我市已开展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采取市场化手段推进解决。结合 “无废城市” 建设,将建筑施工弃土纳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范畴,引导施工单位与生态修复、填埋场防渗、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对接,初步实现部分合格黏土就地就近利用。但受限于资源底数不清、部门协同不足、市场化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规模化、规范化利用体系尚需进一步探索

(三)强化土壤源头管控,筑牢黏土资源保护防线

严格落实《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3—2025)》,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落实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制度;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动监管杜绝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地块违规进入用地程序;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切断黏土资源流失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严格污染管控,防止治理修复过程失管失控

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严禁将未达修复目标的污染土壤以“黏土资源”名义外运。污染地块内剥离的清洁黏土须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并附证明文件后,方可定向用于生态修复等工程。

(二)严格过程监管,将黏土纳入全链条闭环管理

继续加强施工过程固体废物管理。运输环节实行“专车专运”GPS轨迹跟踪,确保可利用黏土不混入其他建筑垃圾,杜绝资源浪费与非法倾倒。依托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固废监管,实现从基坑开挖到工程项目完成的全链条可追溯、可核查。

(三)严控环境风险,打击违法处置与生态破坏行为

日常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关注黏土资源管理。发现以“土壤修复”“土地平整”为名行非法盗采、倒卖黏土之实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对涉及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的建设用地,严禁将未达标的污染土壤混入清洁黏土进行资源化利用,确保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三、结语

您的提案为我市破解黏土资源供需矛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重要思路。我局将充分吸纳提案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黏土资源保护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