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整治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管理的提案 (第20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来源:大气处

邱奎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我市餐饮业发展较快,在满足市民饮食需求、带动就业、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缺乏行业规划,餐饮业无序发展,餐饮饭店选址不当,引发了一系列餐饮饭店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环境监管部门,一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以信访投诉举报和“双随机”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并形成常态。

一、加强源头控制

按照202111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餐饮单位不再纳入环评管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亦不涉及餐饮业,事后监管容易造成商户整改的困难、经营者前期投入的浪费,并容易引起执法机关、经营者、相邻居民之间的矛盾,环境监管部门在餐饮企业源头控制阶段无权干预。

按照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为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我市部分餐饮饭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楼下,无专用烟道依然能够取得营业执照,餐饮业营业执照核发有待规范。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已于2021年5月17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餐饮行业市场准入工作的督办函》,要求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餐饮业市场主体组织整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二、提升监管效能

由于餐饮业规划建设与管理严重滞后,近些年已成为市民投诉、信访最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需要规划、市场监管、环保、执法等职能部门与属地街道、社区等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对于餐饮油烟排放超标的餐饮经营者执法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及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对其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2023年,我局组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累计出动11306人次数,对5094家次餐饮企业、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了巡查检查,发现问题76家,责令整改11家,同时,加大了处罚力度,对发现和转交的违规排放问题,处罚1家,罚款0.5万元。

2024年《沈阳市餐饮油烟专项行动整治方案》拟年内正式印发执行,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基本原则,实现建成区内餐饮业油烟排放长期、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对环境质量影响。

三、加强联动整治

为推进我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继续依托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市商务部门作为餐饮业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规范行业秩序,提高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负责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我市餐饮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全行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全市餐饮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二是市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在研究制定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对餐饮行业的需求,合理规划城市餐饮功能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新建商住综合楼餐饮服务项目设置专用烟道要求纳入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内容,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标注是否可设置餐饮项目;三是城乡建设部门作为建筑项目施工图审查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餐饮功能区建筑项目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餐饮功能区的建筑项目全部配套建设油烟排放专用烟道;四是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市场准入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餐饮行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换)发行政许可事前指导,实行餐饮行业油烟治理事先告知制度,对不符合选址规范的新、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不予核发(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限期调整业态,对无证照、证照不全、证照过期及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五是市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环境监管部门,要持续强化对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监督网格,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并结合信访投诉举报和“双随机”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六是市城管执法部门作为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要负责建立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禁止区域露天烧烤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占用城市道路违规从事露天餐饮经营等行为,杜绝由于露天烧烤而产生油烟污染问题的发生。

四、持续延伸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扩大环保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媒体、知识培训等方式介绍餐饮油烟危害与防治措施。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开展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培训会,向餐饮业主详细介绍餐饮油烟防治的具体要求,解决餐饮油烟排放过程中的疑难杂症。主动早介入,针对餐饮油烟排污管理时效性强的特点,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动态掌握辖区内新开餐饮店的情况,主动介入、提前干预,指导商户合规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精准消除技术盲点。

五、加大公众参与

畅通投诉渠道,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畅通“12369”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和处置油烟扰民投诉,以环境信访“小切口”推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变局”。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油烟污染防治文明倡导内容,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整治、保护和修复的先进典型,公开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感谢你们对沈阳市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