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快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
我市2019年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21年在全省率先发布了《沈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目前,全市划定了143个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单元面积比例分别为14.7%、54%和31.3%,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每年深入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实现成果共享共用,目前,“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平台注册用户500余个,服务全市1000多个项目完成选址查询。在《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沈阳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多个政策规划中起到了积极的源头预防和指导作用。我市“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方面的典型应用案例获得过国家和省级推广宣传。
(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的进一步衔接
2021年发布的《沈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了各市直部门、各地区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2021年,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已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同时,我局2022年建设了沈阳市“三线一单”空间应用平台,并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公众可登录平台进行免费选址查询,目前,已为300多个开发地块提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为全市100多个项目完成选址查询。
(三)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评中的适用标准
我市所有建设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中均设置了“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章节,通过履行“三线一单”相符性比对,分析项目(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同时按照项目(规划)所在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4个维度分析与管控单元要求的相符性,确保项目(规划)符合准入要求。
(四)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机制
为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市已经明确每5年开展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动态更新“三线一单”数据库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发生重大变化调整市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自2021年以来,我市每年将“三线一单”年度更新维护列入部门预算项目,并开展年度更新工作。在成果应用方面,我局向140多个市、区单位开放“三线一单”空间管控平台使用权限,为各部门环境管理、执法监督、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提供分析和研判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在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基础上,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编制发布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约束和指导作用,支撑我市重大战略实施,支撑重大规划编制,对规划目标、布局、规模、项目准入等提供环境支撑。推动重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艺技术创新,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格局。开展试点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在试点园区探索审批制度创新。
三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联动。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推动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实现分区管控与规划环评联动,推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完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纳入全市“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赛道考核。制定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体系、技术体系、应用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行政审批处
承办人:张秋爽
联系电话:13804064096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