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平台的提案
(第412号)的答复
郭书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平台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提案为维护我市生态环境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要求到2025年,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落实国办和省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相关要求,我市印发了《沈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23〕25号),明确了我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和行动举措。2023年,我们成功组建了由管理部门和技术专家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团队,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了全市相关工作人员对新污染物识别、监测、评估及治理的技术能力。在全省率先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25次,现场核查企业1534家次,累计建立并审核企业档案1500条,审核通过率100%,为下一步新污染物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
(一)推进落实重点工作
高标准完成2023年度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工作。利用我市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环境介质中持久性有机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监测试点。以化工、医药等行业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加密监测,分阶段、分批次开展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对危害我市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识别评估。
(二)建立多元化技术合作机制
我们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产学研用”联动发展,促进科技研究成果转化落地。鼓励相关单位开展新污染物环境分布与迁移转化特征、溯源、生物效应与危害机理、新综合防治技术等研究。通过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在新污染物快速筛查、追踪溯源、风险评估等方面取得部分阶段性成果,并推动相关治理技术在化工、制药、印染等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示范中的应用。支持建设新污染物治理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研究平台,进一步提升我市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三)建立完善专家人才库
为了解决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我市将积极培育跨行业的新污染物治理技术队伍,通过官方渠道广泛征集,面向国内环保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及政府部门等招募具有深厚专业素养与实践经验的在职或退休专家。充分吸收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人才数据库,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我们将严把质量关,确保入库专家在新污染物治理研究、技术研发或实践应用方面有所建树。该专家库将在政策咨询、项目评估、技术攻关等方面发挥核心支撑作用,有力推动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科学化与精准化发展。
(四)加强基层队伍培养
面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新挑战,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我们将不断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和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力度,派遣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组织一系列专业培训活动,涵盖新污染物识别、监测、评估等多方面,提升一线人员对新污染物的认知水平与应对能力,同时,培养一批熟悉新污染物监测、分析与防治的专业人才,确保在源头管控、过程监督以及末端治理等各个环节都有专人专责,形成一支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战经验,能够迅速响应、精准施策的新污染物治理先锋队伍,确保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人民生活环境安全与健康。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工业环境保护处
承 办 人:张卓群
联系电话:13332405336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