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连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水污染防治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会同市水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市水污染防治的基本情况
自2016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从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站位出发,把水污染防治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战役,作为加快建设美丽沈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举全市之力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环境需求为导向,集中力量破解突出水环境顽疾问题,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分流域、分区域科学施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经过几年来的持续治理,全市水环境质量整体趋稳向好,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标,无劣Ⅴ类水质,国考断面中9个断面达到优良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0%,国考断面累计水质指数6.04,同比改善5.4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实施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南部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红菱、姚千污水处理厂通水运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天。推进养息牧河、八家子河、付家窝堡排干、蒲河入河口等湿地工程建设,全年争取中央专项支持资金4157万元,以及省专项资金支持4217万元,有力支持了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二)全面开展环境问题巡查整改工作。制定印发《沈阳市2022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组织各相关地区持续开展水环境问题整改。累计巡查交办各类水污染问题1220处,督促完成整改1199处,整改率达98%。在重点地区开展秋冬季河流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河道垃圾粪污,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控,开展涉水企业排污专项执法行动。
(三)强化重点河段水体达标攻坚。针对巨流河大桥等8个达标不稳定的断面实施重点攻坚,每个河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精准施策,强化治理管控措施,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年8个重点断面全部实现达标,其中柳河桥、东羊角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高出考核标准1—2个类别。
(四)强化水环境目标考核。制定印发《2022年沈阳市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每月对各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在沈阳日报公示并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对水质超标的地区扣缴河流断面水质超标补偿金。
(五)加强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编制印发《沈阳市“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沈阳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完成新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确认工作。组织开展市辖区原黑臭水体巡查工作,发现水污染问题106处,已全部交办区县政府及相关委办局并得到整改,确保长治久清。
(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编制、修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在居住相对分散、尚未接入自来水的村庄实施无设施资源化治理;在居住相对分散、自来水入户的村庄,优先建设资源化利用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的土地消纳;在居住较为集中、集中供水的村庄,收集后集中处理。
(七)开展重点河流生态修复工作。2019年底,对辽河干流河滩地及一级支流河口进行了全线封育,开展浑河、蒲河、细河、北沙河等河流生态封育工作,并陆续实施了铁西区浑河岸滩综合治理,浑河、蒲河河口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目前,辽河干流沈阳段已实现全线封育,307公里长生态廊道全线贯通,封育区自然植被覆盖率提高至90%以上。浑河、蒲河等重点河流封育、河口湿地建设等工作也已完成。
(八)开展排水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印发《沈阳市排水专项规划》,对近期及中远期排水老旧管网改造、雨污混接治理、合流制分流改造等进行系统策划,逐步推进提升我市排水防涝及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目前正在开展老旧管线及隐患管网整治、新开河片区雨污混接治理前期工作,增加重点部位和易积水区域排水管线疏通、清淤频次,针对私搭乱接、混接排水设施、私自向管渠内倾倒杂物等行为,加强行业治理和打击违法排放行为力度。
(九)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补短板工程。我市从2019年开始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补短板工程,为农村地区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收运车辆、垃圾中转站,为872个美丽宜居村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目前,我市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收集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全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十)开展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工作。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倡导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合理控制养殖密度,推进养殖生态化,对全市的水产养殖主体开展池塘尾水监测,及时掌握养殖尾水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治理。2022年对全市重点企业养殖尾水进行了50个样品监测,检测结果全部达到标准,提升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
再次感谢代表多年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处室:水生态环境处
承 办 人:苏丽
联系电话:83960701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