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提案 》(第45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3日 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处
赵中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沈阳碳交易市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沈阳市碳交易市场建设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完成了2015-2020年度500家重点控排企业碳核查、核证工作;开发了自愿核证减排技术导则及供暖行业、陶瓷行业碳排放基准线;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向社会公布了2019-2020年度控排企业名单;编制完成了《沈阳市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等。
今年3月下旬,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指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由此,国家已对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予以明确。现阶段,国家对地方碳市场相关谋划、布局、建设等工作的路线方针还未明确,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碳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承办单位:应对气候变化处
承 办 人:王中阳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