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沈阳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提案》(第11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来源:办公室

郭书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沈阳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提案》,我局于今年4月进行了答复,答复意见得到了您的认可,近期我局就“生态环保大数据系统项目上线运行”事宜进行了持续推进,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完成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搭建并上线运行

我局持续推进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工作,依托“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集成项目”,全力打造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信息存储、数据对接、事件检测、状态评估及预测等功能,以达到一个平台管理、一个账号登录的目标,整合现有业务系统资源和数据资源,实现系统间关联性互联互通,数据实现对接,消除数据孤岛现象,为环保政策制定、检验、评估、修正提供依据,并进一步探究环境问题成因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生态环保大数据管理系统项目已于7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并于9月30日通过了市大数据局和市信息中心的各项功能测试,完成了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二、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功能特点

项目建设具备以下功能特点:一是整合现有环境质量数据感知信息数据传输网络,建立数据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环境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二是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应急环境管理,实现环保事件及时预测预警,提高重特大环境事故的应对与处置能力;三是使用信息化工具自动监管,为政府提供环保工作的辅助决策;单点采集多点利用,实现泛环保部门和单位对监测数据进行共享;四是及时利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决策,解决污染源在线、环境监测的系统分割状态,提供监管部门及被监管企业的数据互动能力,使监管更加准确、有效,增强对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沈阳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承办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承 办 人:贾宇光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