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提高沈阳市民幸福指数提案》(第43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办公室

李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提高沈阳市民幸福指数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破解沈阳生态顽疾的有力武器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手段来抓。过去5年间,我市大气优良天数从207天,提高到284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S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40.3%、33%和68.2%。

2020是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之年,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坚持“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总体思路,坚决完成《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及《辽宁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市政府从2014年起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沈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2015年更名为沈阳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并沿用至今,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抗霾攻坚各项工作。自2016年沈阳市全面启动抗霾攻坚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进行调度,并到点位现场指导工作;主管市领导直接一线指挥,随时协调解决问题。从2017年8月开始,实行挂图作战周调度会制度,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研判和部署,有力地推进抗霾攻坚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突出重点领域,统筹谋划推进抗霾攻坚工作。我市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逐年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我市季节性污染特征,按照“冬病夏治”、“夏病冬防”、“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控燃煤、降臭氧、治扬尘”为重点,对燃煤、秸秆禁烧、臭氧、扬尘、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污染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实施挂图作战机制,细化分解全年工作任务,将各项重点工作措施、重点工程治理项目清单和进度细化成图,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时间节点,实现精准治霾,层层压力传导,形成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调度、督查督办作用,各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区县持续对标、积极推进的工作氛围。

三是强化机制创新。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问题督办整改,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建立了“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方”的双重巡查交办、复查督办、延时重访、考核问责的闭环管控机制。2019年,累计交办问题9408件,复查6218件,复查整改率58.5%。修订了《沈阳市各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13个区、县(市)政府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现状、特殊因子浓度同比变化率、优良天数同比变化率、复查整改率四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坚持周调度、月排名、季度约谈扣款的考核机制。此外,请国内大气治理方面专家顾问,充分发挥了专家团队和科研院所的科学治霾指导作用。

四是强化依法治霾。《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2003年修订, 在过去16年中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人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升,这部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上位法为依据,组织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工作征求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综合执法等16个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热电、化工、橡胶、餐饮等9个相关行业企业的意见,广泛听取修订条例所涉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最终于2019年10月通过市人大审议,12月获得省人大批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二、优化设计布局

(一)关于优化产业布局

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开发区产业空间布局落实空间和用地规划,积极推进1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控详规划覆盖工作。中心城区规划逐步消除工业用地,打造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城区周边规划开发区重点板块,外围郊县打造特色产业园区,能够有效的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发展类产业外迁,腾退用地可作为创新型、创意型等无污染类企业预留,也可补充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不足。另外,在城市外围,同类型产业统一布局,实现基础设施配套的共建共享,同时对于大气、水资源等污染类企业实施统一的无害化处理,在节约资源的同时保证城市生态环境安全,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最大限度降低城市居住区的大气污染问题。

(二)关于优化城市结构

完善全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山水城和谐共生的生态网络。以山、水、田、林、城的自然特征为基础,突出山水城互融,蓝绿交织,功能复合,建构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结构,明确“两山八水一屏”的生态网络体系。强化理想生态格局,科学梳理、修复、利用流域水脉网络,整合市域内山体、林地、湿地、水田等生态资源,坚持生态保育、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并重,加强重要生态资源保护。

完善城乡公园布局,提高环境品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内涵丰富的城市公园绿地网络体系。优化城市公园绿地布局,推进公园绿地、街旁绿地、活动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

合理规划街道走向。建立全域道路一张网,形成“一环、四弦、十放射”高速路网格局。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成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完善“环形+放射”快速路网络,加密跨河通道,完善滨水交通,提升“一河两岸”交通品质。

科学规划公共交通。坚持绿色与可持续交通发展理念,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补充的现代化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主城区轨道交通覆盖率,规划“七横、七纵、两L”16条线路。建设四级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城市空间紧凑发展。

(三)优化能源结构和供热结构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对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二是市政府出台《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拆除锅炉的补贴力度,落实补贴资金政策,鼓励和调动广大业主拆除燃煤锅炉的积极性,解决小微企业在实施改造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三是各地区政府一把手组织调度,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设置专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重点协调推进。2016年以来,我市已累计拆除改造燃煤锅炉4328台。

中石油管道公司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沈阳段工程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底前建成向我市供气,提高了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新增热电联产清洁供暖700万平方米,全市煤改电准入用户累计945户。

三、实施产业升级改造

(一)燃煤锅炉治理能力全面升级

2018年起,我市用两年时间,对建成区内2.9万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工程,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执行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首先在2019年完成了华润热电3#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全市剩余的16台燃煤发电机组将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深入开展VOCs排放源治理

为深入治理我市夏季臭氧污染问题,将“五大行业,三大区域”作为2019年治理工作重点。在深入排查并建立清单的基础上,将125家企业的130个项目列为督办项目。为确保督办项目按期完成,我处开展了专项调度和现场推进的工作机制。到2019年11月底,130个督办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2020年,新一批改造项目已经开始实施,60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将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到2020年底,确保达到“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3%的目标。

四、提升执法力度

(一)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大气执法工作,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为目标,坚持“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原则,制定年度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并结合工作实际,按季节组织开展涉大气环境污染执法行动。在冬季,组织开展供暖期大气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火电、供暖等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因子的监管力度。在夏季,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加油加气站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挥发性有机物污染。2019年,全市查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52件,下达行政处罚金额430.12万元,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认真解决群众信访诉求

2004年5月,我局正式开通了环保举报热线(热线号码024-12369),2014年5月、2017年6月两次对热线进行了升级,升级后12369环保举报热线更名为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平台,受理范围由单一的环境保护问题扩大至生态管理范畴,使得生态类问题投诉渠道更加统一。2019年,平台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诉求36061件,同比下降8.4%,为三年来首次下降。2020年,为巩固诉求办理成果,提升群众诉求办理效能,我局信访服务部相继印发了《沈阳市环境信访工作考核细则》、《环境信访各考核节点工作指南》并对《沈阳市环境信访工作平台办件格式指南》进行了修订,重点在办件时限、办件质量、反馈质量三个环节做好指导及考核,并对回复内容进行了规范。下一步我局将运用技术措施将群众期盼转化为数据成果,通过周报、月报等方式反馈至环境管理环节,推动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解决;进一步加强话务人员及信访人员的培训及管理,提高接听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做好电话反馈,用优质的服务使广大市民感受到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及环保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果。

五、继续推进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

2020年,我市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抗霾攻坚监控、会商、指导、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双重巡查-交办-整改-复查的问题解决机制;继续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季扣款的考核工作机制。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调结构、转方式,加快绿色发展转型,全面落实能源结构调整措施,加大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做好燃煤、工业企业、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和低空面源等末端污染治理,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细化、常态化。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承 办 人:祝传德

联系电话:24840719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