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沈阳市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建议》(第053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5日   来源:农业环境保护处

马玉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沈阳市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基本情况

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场户58401家,畜禽存栏2713.6万头(只),其中,生猪156.5万头、肉牛58.3万头、奶牛4.7万头、羊66.2万只、家禽2427.9万只。经监测评估,畜禽粪污产生量1489.13万立方米,综合利用量1266.50万立方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5.05%,完成利用率80%以上的国家及省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痛点难点,我市坚持源头管控、过程治理、末端提升、长效管护相结合,持续夯实养殖污染治理基础,稳步推进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一)强化政策精准扶持

我市持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以政策杠杆推动养殖模式转型升级。一方面,持续强化有机肥生产扶持。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2025年安排市财政资金500万元对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的主体给予补贴,其中,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四个国家畜禽粪污利用项目企业均纳入扶持范围,沈阳市是省内唯一一个实施有机肥生产补贴城市。另一方面,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扶持。2025年安排市财政资金800万元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生产设施设备给予补助,从政策上推进和引导规模化养殖,加强畜禽养殖场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规范化养殖水平,减少污染和无序发展。

(二)深化技术指导服务

深化技术指导服务,构建“政策+技术+示范”全方位服务体系。一是开展精准指导。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等,组织各地区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等情况排查、指导、认定、整改,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发放《沈阳市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宣传单》等技术指导资料,从技术上提升规范化养殖水平。加大粪污利用指导力度。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组织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等重点地区农业农村局到辽中区召开液体粪肥还林现场会,进一步推广粪肥施用经验,开展典型示范。通过技术指导、典型案例及现场实操,多维度引导农户树立绿色种养理念,使用有机肥和粪肥,提高粪污还田利用规模。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级项目资金支持,补齐基层粪污处置硬件短板。2019年,我市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五个畜牧大县地区争取中央资金近2亿元,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了4个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1个畜禽粪污收集中心等设施设备,2022年底前均已建成投运。

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各地区以整县推进项目为主要抓手,统筹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绿色种养循环等项目有效衔接,并结合市本级有机肥生产扶持政策,推进项目企业稳定运行,拓宽有机肥利用和销售途径,以市场化思维推动解决运维资金的问题,助力提升项目效能、处理负荷。整县推进项目企业与上述项目有效衔接,助力区、县(市)建设了一批基层粪污收集点,并积极参与粪污收集运输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

(四)优化禁养区管控

持续优化畜禽养殖禁养区管控体系,全市14个区(县、市)政府(含经开区管委会)均印发实施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人口集中区、主要河流等重点区域全部划入禁养区范围。根据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市域发展实际与生态管控需求,动态优化划定成果,其中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已完成禁养区划定方案修订并正式印发,沈北新区、法库县已完成修订方案的编制,目前正在履行发布程序。截至目前,全市禁养区面积达到了277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1%。依托完善的禁养区管控体系,全市持续加强禁养区排查整治,“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常态化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排查整治,累计完成禁养区内493家畜禽养殖场整改。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聚焦粪污偷排乱排、粪污直排等突出问题,构建“普法+执法+震慑”长效监管机制。2025年以来,通过加强法理阐释,累计召开专场集中释法20余次,通过一图读懂、宣传册等方式,发放普法材料3900余份,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场户法律意识。同时,强化环境执法,依法对176家存在直排畜禽粪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查处,处罚金额680万元,并督促其完成了整改。同步发布高额罚款、刑拘移送等典型案例21个,形成强力执法震慑,有效遏制偷排乱排乱象。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针对养殖集中区域黑臭水体多发、影响人居环境问题,扎实推进常态化排查与综合治理。一是健全排查机制。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排查范围、整治标准、年度任务和长效管护要求,组织各涉农地区对辖区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开展全面排查,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全面完成43处国家及省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在重点区域设置围栏防护、视频监控等长效管护设施,确保治理成效,严防问题反弹。三是强化长效管控。指导各涉农地区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制定专项管护方案,明晰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规范管护措施,构建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的管护体系。常态化开展治理成效“回头看”。经全面复核,43条已治理水体均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治理成效得到有效巩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较多依赖政府项目推动,稳定的种养对接机制尚未形成。二是短期制肥技术水平不高。受成本高、冬季气候寒冷等因素影响,大面积推广粪肥发酵剂较难,且传统堆沤制肥周期较长。三是种养结合密度不足。随着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提升,“养殖不种、种的不养”现象日益突出。

(二)粪污收储运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粪污收集点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域收集点专人管理落实还不到位,粪污、垃圾混合放入收集点,导致难以分类转运。二是粪污收运体系运行不畅。体系运行资金还没有稳定来源,收集点粪污转运频次不足,导致粪污积存,甚至外溢到周边环境。三是粪肥利用渠道单一。新民等5个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过于依赖高标准农田、黑土地项目,其他利用渠道尚未完全打通。

(三)畜禽养殖场监管有待加强

一是粪污直排问题仍然多发。2026年日常执法检查发现22家畜禽养殖场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20家存在粪污直排、超标排放问题,占比90.9%。二是部分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设施不完善、运维不到位,无法满足粪污规范贮存利用需求。三是日常监管频次不足,多以被动处置投诉问题为主,主动发现、提前防控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强化部门协同,靶向补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短板,全面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质增效资源化利用。科学匹配养殖消纳土地,落实农机补贴,推广精准还田设备,提升粪肥利用精细化水平。健全稳定种养对接机制,培育市场化专业服务主体,破解种养脱节问题。优化北方低温制肥工艺,缩短堆肥周期,持续深化粪肥与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项目融合利用。

二是规范完善收储运体系。全面排查整治粪污收集点位,落实专人定岗管护,严格分类堆放管理,杜绝垃圾混堆、无序存放。健全收储运资金保障机制,合理加密转运频次,杜绝粪污积存外溢。拓宽粪肥消纳渠道,联动果蔬、苗木、牧草等特色产业,构建多元化利用格局。

三是从严抓实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粪污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一场一策”限期整改。全覆盖排查整改粪污存储处置设施短板,确保设施达标可用。转变被动处置模式,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强化源头预判、主动防控,切实筑牢畜禽养殖生态安全底线。

我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强化部门协同,聚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突出短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全面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常态化监管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质增效资源化利用。科学匹配养殖消纳土地,落实农机补贴,推广精准还田设备,提升粪肥利用精细化水平。优化北方低温制肥工艺,缩短堆肥周期,持续深化粪肥与高标准农田、黑土地保护项目融合利用。健全稳定种养对接机制,培育市场化专业服务主体,破解种养脱节问题。

二是规范完善收储运体系。全面排查整治粪污收集点位,落实专人定岗管护,严格分类堆放管理,杜绝粪污、垃圾混堆、无序存放。健全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保障机制,合理加密转运频次,杜绝粪污积存外溢。打破单一项目依托模式,在依托高标准农田、黑土地项目消纳粪肥的基础上,联动果蔬、苗木等特色产业,构建多元化利用格局。

三是从严抓实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粪污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一场一策”限期整改。全覆盖指导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确保设施达标可用。转变被动处置模式,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强化源头预判、主动防控,切实强化畜禽养殖执法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