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调整为有序焚烧的建议 (第0435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   来源:大气处

王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调整为有序焚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要求日益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也进一步迈入精细化管理行列,秸秆禁烧工作也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焚烧秸秆产生众多危害,从国家到省、市政府,均明令禁止焚烧秸秆。

一、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要求日益深化,秸秆禁烧工作也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涉农地区,调整优化秸秆禁烧管理方式,致力于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剩余秸秆碎末及水稻高留茬的无害化处置力度,实现全市玉米及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同时,按照国家、省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要求,每年制定《沈阳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部署。不断完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层级责任制度,实现“通过‘五化’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的全域禁烧总目标。

二、秸秆焚烧的危害

一是污染大气环境。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元素,经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且焚烧过程中,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发炎。近年来,我市春季多次经历因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治理监测数据爆表,被国家和省政府通报批评。

二是极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春季大风天居多,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三是焚烧秸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焚烧秸秆产生大量浓烟,导致路面能见度降低,直接影响到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对交通构成潜在威胁,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公共秩序,直接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020年4月份,我市辽中区曾出现因秸秆焚烧造成高铁迫停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一是法律法规作出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作出明确要求: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政策性文件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辽宁省关于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及沈阳市2018年以来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中均明确提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2018年10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更明确及严格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秸秆禁烧相关工作的研究,按照国家及省政府有关要求,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采用更先进、科学的方法严控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