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232号(会议期间))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来源: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监测部

张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标性街区智慧环保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智慧环保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市近年来持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环境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主要依托传感器、物联网、4G/5G等技术,构建了生态环境“大监测”格局,通过生态环境实时感知监测系统,采集环境空气、地表水、污染源、噪声等环境信息,对采集的各种环境信息进行智能诊断、分析,实现了覆盖水、气、声等的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估、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预测,进而科学预警可能的环境污染事故,为智慧环保“测得准、传得快”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实现常规监测项目全覆盖

一是自2013年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后,沈阳市全面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10个国控、21个省控和11个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本实现了区域和地标性街区全覆盖。同时还开展了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国家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国家温室气体的自动监测工作,以及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和VOCs组分的手工监测。2023年,全市优良天数为302天,占比82.7%,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降低了21.4%;两项指标省内排名取得近年来最好位次。二是实施全市河流、湖、库、入河排污口、地下水及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开展浑河、辽河、北沙河及其支流河地表水监测工作,包括地表水国考15个断面、省考5个断面、省控7个断面、市考15个断面、石佛寺水库和卧龙湖点位;完成5个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断面监测工作。截至目前还建设了7个国家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5个省级地表水水质自动站、15个市级水质自动站。2023年,全市20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46.7%,优于省考目标13.4个百分点。三是开展全市功能区、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市22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点位实现了自动监测,提前达到国家要求的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的要求。2023年,沈阳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8.9%,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3.2%。226个区域声环境点位和86条道路交通干线110个监测点位为手工监测。另外,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沈阳市目前有34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安装了噪声自动监测设备,约300余个在建工地安装了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

二、深化碳监测研究,填补全省空白

一是在现有监测网络的基础上,深入加强碳监测网络建设工作,设置1个高精度和3个中精度碳监测自动站,初步建立沈阳市中、高精度碳监测网络,实现了4个点位实时数据回传及自动处理,初步摸清沈阳市碳本底浓度及时空变化。为探讨生态系统碳汇对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等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二是在重点行业碳监测探索方面,结合沈阳市产业结构、企业性质、生产工况等实际情况,选取2家企业作为试点,依托实际监测数据,采用物料衡算法,估算企业排放碳量,并通过与传统的核算法进行比对,形成本地化的排放因子。

三、持续推进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沈阳环境在线APP和沈阳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水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打造实用、便捷、直观的监测预警平台。手机APP实现了手工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并以图表的形式对分析结果进行展示,实现超标预警数据的实时推送功能。同时,对建有自动监测站的断面,当水质监测数据超过考核标准后,将向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推送超标警示信息,实现水环境监测数据超标的快速响应。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考核标准及全年各项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实现污染指标最大控制浓度的预报,进而实现对水环境管理的倒逼机制,保障重点断面全年达标。

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沈阳模式”

近年来,沈阳市始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垃圾分类这件“关键小事民生大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全力构建“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组织体系,全要素、全链条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沈阳模式”。在国家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连续四季度保持东北地区领先。2017年,沈阳市建立了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2018年,沈阳市首次制定垃圾分类专项城建投资计划。2019年,将联席会议制度升格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领导小组名义制定出台《沈阳市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等。2017年12月1日,《沈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21年5月1日《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沈阳市率先采用智能叠加闭环管理系统提升效率。实行“1+1+N”智能化管理,以分类数据分析服务和考核服务为依托,整合智能设备数据、第三方考核数据、餐厨垃圾管理及分类服务企业平台等分类数据,集数据采集、分析、考核、管理于一体的统一管理平台。

五、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等多种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编制《沈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3-2035年)》,在国内领先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本底调查工作,填补了我市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的空白。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辐射安全零事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完善环境应急体系建设,签订7市1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构建1+14+6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持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六、健全智慧环保体系框架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体系,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生态环境信息等多源数据为支撑,实现环境态势的立体感知、及时预警、科学研判、高效传达。二是构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依托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大数据,推进“三线一单”空间管控数字应用,实现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单元管理。三是构建生态环境数字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环保”,提升对污染排放的精准追溯、动态监管和协同治理能力,逐步实现污染源治理全过程数字监管。

(一)生态环境智慧感知体系

目前大气、水体、噪声、污染源等在线监测体系初具规模,已实现全市40多个常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外加72个PM2.5点位、20座国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22个噪声自动监测点位以及452家在线污染源755个点位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省、市三级监测部门,初步实现数据同步与信息协同,全方位助力我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截止2023年底,数据产生量已累积至120亿条,数据总量达10T。下一步以水体自动感知为突破口,进一步织密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网,构建贯通省部、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

(二)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

22年基于沈阳市划定的137个环境管控单元,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系统,服务于项目选址、区域环境评估、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截至目前,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已实现沈阳市12860平方公里全域覆盖,自2022年11月试运行以来,共有497余个账户注册,累计访问次数40254次,累计为303个企业提供项目选址空间查询服务。

(三)生态环境数字监管体系

一是推进“一网统管”应用场景建设。按照《沈阳市2021年智慧城市“一网统管”工作要点》要求,推进环保110智慧督察指挥调度管理场景、大气污染精准溯源管控场景、环境空气质量全方位展示场景建设,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3个场景中屏建设并按照专班要求完善场景数据源和统一设计风格,项目申报和实施方案已上报市大数据局和市信息中心,等待批复立项,近期市大数据局拟将环境空气质量全方位展示场景列入市主题库和城市体征建设。二是谋划储备城市噪声环境管控场景和水环境质量全方位展示场景。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智慧监管与执法指挥平台建设。目前项目已报市政府,纳入全市第二批电子政务计划,等待立项审批。

下一步,根据我市打造旅游城市、办好2028年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等工作需要,充分借鉴重庆、成都等兄弟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我市智慧环保建设,完善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恶臭在线监测技术应用,探索建立餐饮密集区油烟在线监控预警体系,建立涵盖生态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综合管理、水环境综合管理、机动车综合环境管理、生态环境安全和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典型业务应用的智慧环保体系。通过全面整合环境数据资源,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以生态预警指标为牵引、以决策与闭环处理为主线、以智能分析与预测为支持,构建面向全局领导用户的全景式决策指挥中心和面向全业务部门的预警处置中心,真正形成任务制定、现状分析、预评估、会商、任务分解、跟踪反馈、效果评价与策略优化的管理闭环。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