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地方立法的建议(第011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1日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金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地方立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自动监测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目前,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指示精神,利用自动监测开展远程监管,已是我市保障营商环境,并实施非现场执法的重要举措。

沈阳市截至当前安装联网自动监测设备企业452家,共755个点位,其中涉水企业226家,共313个点位;涉气企业261家,共442个点位。废水废气共有企业数35家,106个点位。我局已充分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开展了相关执法行动,2022年查处山东龙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3起涉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并移送司法部门,一直在持续加强自动监测执法监管力度。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管理,我局2023年年初即印发了《关于加强沈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全流程“建管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自动监测监管工作。管理上,实施自动监测日报告工作制度,发布《自动监测日常工作指导手册》,为各分局工作提供统一指导,全面保障有效传输率,及时反馈国家平台电子督办单。队伍建设上,全面加强自动监测业务能力培训,多次就如何开展自动监测现场执法进行系统培训。执法监管上,持续开展超标数据复核工作,查找一批数据恒值、数据波动较大、流量异常等数据异常情况,2023年已复核1327条,并已对发现的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聘请没有为企业从事运维服务的独立机构,配合执法人员开展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工作。目前已检查企业49家,涉及供热、热电企业共22家,新能源企业3家,陶瓷制造企业12家,水污染源企业12家。共发现问题41项,其中运维设备不符合规范问题37项,数据不符问题4项(包括数采与数据平台的数据不一致2项,报告与数采不一致的情况2项),各项问题已交办属地分局查处。

我们深知,每一件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愿望和期待。下一步,我局将高度重视您的意见,将积极向省厅反映相关情况,并建议省厅推动自动监测进行地方立法,进一步提升全省全市环境监管水平。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经 办 人:祝金琥

联系电话:2486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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