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关于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第033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来源:办公室

吴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制度的问题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且现行有效的4部地方性法规分别为《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部政府规章包括《沈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沈阳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沈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沈阳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近年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印发。与之对应的,我市也将全面完善和修订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体系。2018年,我市完成了《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的立法调研工作,目前草案已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将正式发布;《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工作已列入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9年底前完成立法调研工作,2020年将开展修改工作;《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沈阳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办法》拟于2019年底前完成修改工作;《沈阳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待相关上位法修改完成后开展修改工作。

二、关于控制企业污染问题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开展各项工作,以促进环境质量提高为目标,通过夜查、晨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执法手段,切实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各项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2018年全市立案289件,下达行政处罚金额7689万元,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案件84件,涉行政拘留移送案件11件,涉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6件,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三、关于控制农业污染问题

按照2018年8月31日由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我积极推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作。

(一)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方面

我市农业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原沈阳市土肥工作站)近年来围绕着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争取并实施了多个农业部、辽宁省和沈阳市的项目。2013—2017年累计争取农业部、辽宁省、沈阳国家、省、市项目资金7998万元,推广增施有机肥面积133.275万亩,推广秸秆腐熟还田面积222.9万亩。2015年至-2018年,我市争取农业部资金9000万元,在法库县开展“黑土地保护与利用试点”项目。项目区累计实施秸秆机械粉碎还田24万亩,实施增施有机肥12万亩,实施粮豆轮作培肥6万亩,粮食绿肥套作面积2千亩,建立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10个,开展技术培训20余次,培训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普通农户1000余人次。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项目区耕地质量得到了维护,部分地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作为我市土壤肥料技术方面主要推广部门,该中心将再接再厉争取更多的项目落地我市,继续推广一批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耕地土壤改良技术。

(二)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方面

一是实施绿色防控。近年来,我市每年防控面积都在百万亩以上;2019年计划防控面积154.6154万亩,其中,利用赤眼蜂防治玉米螟145万亩;利用性信息素防控水稻二化螟9.6154万亩。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带动和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共有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48个,拥有大型植保机械115台,中型机械133台,无人机51架,全年作业面积84.28万亩次。促进了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应用和推广。今年将继续采取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社会化服务形式,实施系列项目,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四、关于强化对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医疗垃圾排放的监管问题

沈阳市卫健委对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医疗废物排放监管工作十分重视,每年将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中。多次开展了以医疗废物为主要内容的蓝盾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卫健局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加大了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将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与国家监督抽检计划、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工作薄弱的基层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情况和指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按规定安全贮存、标志明显等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宣传培训活动,加强交流指导,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帮助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积极落实。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均能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废物院内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医疗废物贮存点,与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收运合同。周边个体门诊等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将医疗废弃物送至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贮存点或沈阳瀚洋公司指定转运地点,再由沈阳瀚洋公司进行收集集中处置,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100%全覆盖。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使我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实现全程监管和可溯源,市卫健委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推广应用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方式,逐步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过程的精准化、信息化、可溯源管理。利用简单便捷的管理操作系统,优化管理流程,通过大数据信息的互连互通,实现卫健管理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程在线监管。

医疗机构在资质审核时,其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是一个重要的审批要件。所以沈阳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900余家口腔诊所均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保证了污水的消毒处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产生的污水进行消毒处理、经检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进行排放。各医疗机构将污水处理作为医院感染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硬件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了对医疗污水处理的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污水消毒措施,完善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和人员职责,加强对污水处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规定的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开展医疗污水处理、监测工作,确保医疗污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放。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够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辖区的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辖区内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以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和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查看医疗机构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或有关措施落实情况、消毒器械和消毒剂进货验收和使用情况、污水消毒效果微生物相关指标的监测情况等。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污水处理方法、处理效果、排放情况等。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规范化处理的培训指导,分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研究分类解决。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医疗废物贮存和处置监管。目前我市建成区目前有医疗机构2700余家,其中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专科医院)479家,每家均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库。各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小型、微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就近转运至医疗废物储存库。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贮存等环节管理规范,管理制度、流程、交接记录台账,处置协议、转移联单等手续健全,储存库(间)符合危险废物储存管理要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覆盖率100%。沈阳市医疗废物统一交由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厂)处理,该公司2006年6月与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签订了《沈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最近一次申领有效期至2020年)手续齐全。瀚洋环保公司共有专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5台,每台运输车辆均配备GPS定位及视频监控设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收运处置网络。该公司医疗废物热解气化焚烧装置安装了与市环保局联网在线监测系统,并按要求每年开展委托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置了应急防护设施设备,每年开展应急演练,危险废物经营台账、日常环境监测记录、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健全,处置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基本杜绝了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沈阳市卫健委和市生态环境局正联合推进医疗废物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过程的精准化、信息化、可溯源管理,实现卫健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程在线监管。

五、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全域覆盖、分类调查、摸清底数”的原则,对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分类建账。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对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进行核实认定,配合省厅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二是对全市450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状况开展调查,目前全市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已接近尾声。三是启动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以完善我市污染地块名录和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利用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委托沈阳生态所专家整合农业部门检测数据,启动了对我市农用地污染类别划分工作,为下一步尽早开展分类管理提供了保障。启动实施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和耕地污染源头治理等试点项目。全面启动了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我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公布了第一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对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并实行管控,严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完成了原红梅味精厂、沈化、东药等41.9万平污染场地修复,沈阳化工厂POPs、沈北新区新城子化工厂铬污染场地等污染修复也在推进中。

与此同时,为防止石油开采、石油化工、化工和铅酸蓄电池等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各区县市与辖区内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和措施,目前全市共与104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六、关于规范卫生秩序问题

我市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抓手,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突破口,强化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工作中,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地区,及时研究调度,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把握创卫主攻方向;形成了创卫攻坚“1+27+3”方案体系,紧紧围绕“清、拆、管、建、疏、查、打、宣”八条主线,对宣传发动、执法管理、工程建设三大类18项创卫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和推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周排名、月考核,对排名靠后的地区和部门全市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施行“一线工作法”和即时发现、即时督办、即时整改的“三即时”工作机制,下达各级各类督办单1190批,整改问题点位85091处;建立完善环保“110”系统,形成了“百姓下单、部门接单、政府办单、市民评单”的工作闭环。

扎实推进“大巡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以流动商贩、店外摆卖、乱停乱放、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污水直排、秸秆焚烧、城市亮化、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问题为重点,出重拳、促整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坚决遏制问题反弹、为广大市民打造健康卫生,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全市拆除950多万平方米违建,对120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改造,对560条背街小巷进行系统改造,为503条街路行道树木进行补植,对12条水系进行综合治理,拆除了千余座旱厕,对172座公厕改造升级,将135座垃圾压缩站实施密闭改造,把近300万平方米裸露地面实施覆盖,建成健康步道49条,铺装健身路径3700多条,对全市195处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逐一进行规范管理,提升环境整洁度和生活舒适度,提高了幸福指数。

七、关于垃圾分类,强化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做到无害化处理问题

市城乡建设局全面强化垃圾资源利用,从2018年开始,按照市领导批示和政府专题会议工作部署,集中城建、发改、规划、执法等多部门,全面开展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循环利用工作。

(一)对全市拆除工程(不含土方)摸底排查

对全市近三年拆除工程进行了调研和统计:正常年份,年平均拆除工程约200万平方米左右,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含土方)约250万吨左右。另外,市政工程占20万吨左右。全年可用于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约300万吨左右。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选址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和征求相关区政府意见,初步在沈阳四环附近的西部、南部、北部地区选定了3个预选地块,作为资源化处置场地。目前,该选址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土地给予方式明确后,作为资源化处置企业前期经济核算、政府招标的必要依据。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经济成本评估及补贴价格测算

编制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行性研究》、《固定式补贴价格测算》、《移动式补贴价格测算》、《超规定远距补贴价格测算》四个报告,已报市政府审定。等审定通过后,将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价格补贴标准,进行项目立项工作。

(四)开展拆迁现场处置工作

按照市政府“三城联创”和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总体工作部署,市国资委下属的中城集团已于2018年9月份在皇姑首府新区(西瓦窑钢材市场)拆迁地块配置了一套移动式建筑垃圾现场处理设备(日处理能力为900立方米),进行拆除现场处理工作。将建筑垃圾分拣并破碎成骨料,直接用于道路和场地铺盖,大大节省运输成本,避免了二次污染。该试点项目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建筑垃圾多渠道综合利用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结合外地经验和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市领导工作部署,2019年我市将启动建设一个年处理量70万吨左右的资源化处理试点项目。同时,按照市长办公会议审定结果开展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选定特许经营企业等工作,并协助特许经营企业启动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八、关于爱国卫生月,病媒集中消杀工作

2019年4月份我市开展了第3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我市以“巩固创卫成果,建设健康沈阳”为主题,开展了公共厕所整洁行动、居民小区整洁行动、建筑工地整洁行动、公(铁)路沿线和二、三、四环沿线整洁行动、水体整洁行动、集贸市场整洁行动、“八小”行业整洁行动、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整洁行动、村屯环境整洁行动和单位卫生整洁行动等10大整洁行动,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同时,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病媒集中消杀工作。

感谢您对沈阳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