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分工,我单位共承担11项工作任务(8项牵头单位任务,3项责任单位任务),截至6月底,有1项任务超额完成半年目标任务,进展较快;有10项任务完成半年目标任务,正常推进。
一、任务进展情况
1.有1项任务超额完成半年目标任务,进展较快。具体为:
(1)建好用好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第121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同盛京金控公司研讨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中心建设工作,完成碳市场重点排放企业走访,调研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痛点、难点。通过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搭建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信息板块。目前已完成情况:生态环境局会同盛京金控集团对建好用好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每月工作任务目标及措施。组织我市华润热电、国能康平电厂、沈西热电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等企业召开碳配额抵质押业务宣讲会。联合盛京金控、商业银行赴康平电厂实地调研,现场解决业务难点并确定工作细节。目前康平电厂已获得国能集团批准,正在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办理。依托辽绿通平台,已搭建完成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信息板块并进行维护。提前起草完成《沈阳市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服务细则》初稿,下一步将对细则内容进行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按照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
2.有10项任务完成半年目标任务,正常推进。具体为:
(1)启动全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第124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编制完成《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条件的区县做好省级评审准备,推动未完成区级规划编制的区县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一是完成《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起草工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目前已启动对规划的公示。二是全力推动大东、浑南等地区集成创建成果,推动完成大东、浑南创建的专家评审工作。三是推动和平、辽中等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推动沈北新区等地区开展“两山”实践创建基地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待进一步完善后报送省厅审核。
(2)协同推进PM₂.₅和臭氧污染治理,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第126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完成《2025年度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制定,做好臭氧污染过程的监测与分析,问题排查和整治,杜绝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出现,启动移动源管控工作并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一是制定《沈阳市2025年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统筹推进“移动源、固定源、面源、偶发源”四源同治,强化大气重点时段和区域攻坚,推进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稳步改善核心指标水平。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管控。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重污染情况,提前谋划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加强13类重点场所精准防控,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志成市长、继阳副市长、召开部署会议6次,多次赴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春节期间全市共出动5万余人次,开展2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布调度指令68条,春节期间我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除夕、初一两天成功保良,PM₂.₅浓度分别同比下降85.9%和77.5%。三是强化燃煤治理。推动确定2025年燃煤锅炉淘汰计划22台(已完成5台),完成燃煤小锅炉分类施治38台,完成生物质锅炉淘汰18台;加强燃煤设施运行监管,每日、每周、每月定期进行提示、通报,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四是深化臭氧夏病冬治。印发《沈阳市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动态更新涉VOCs企业清单980家,排查涉活性炭工艺企业74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96个。五是创新秸秆焚烧管控。建立疏堵结合、有序焚烧的秸秆焚烧管控新机制,组织10个涉农地区22622个地块,“分时、分区、分批”科学清除秸秆残茬300余万亩。六是强化移动源监管。加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累计处置问题车辆105台;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31台,处置问题机械19台;推动取缔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资质308台,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761台。七是强化污染天气应对。针对扬尘、臭氧、尾气等特征污染,构建“立体化指挥+精准化调度”作战体系,建立小时级超标数据通报制度,启动14次特别管控、2次黄色预警,实现轻污染良37天。截至6月17日,全市优良天数145天,同比增加12天;PM₂.₅累计浓度4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微克,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两项指标省内分别排第6名、第9名,改善幅度分别排第1名、第4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分别排第40名和79名),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提升。
(3)强化蒲河、养息牧河等流域重点断面达标攻坚,启动14条河流美丽河湖创建。(第127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市级巡查交办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65%;优良水体比例达到33%,且无劣Ⅴ类水体;结合美丽河湖实施方案,对已建成治理工程开展评估。目前已完成:一是按照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汛期前重点问题整改督办盯办有关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历史最大强度的环境问题巡查和交办整治,市局层面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次“起底”排查专项行动,巡查发现粪污垃圾排放及黑臭水体等方面交办问题共计1094处,清理整治完成1060处,整改完成率97%,立案查处违法排污养殖企业(户)70家。畜禽粪污、垃圾排放入河问题得到较大程度控制。二是完成20项重点污水收集处理补短板工程,多数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得到缓解。积极开展各类不利影响防控与处置,组织入境来水水质监控及鱼塘尾水排放管控,通过强化清淤河道扰动管控、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运行、落实各类污染源治理等措施,全力保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三是以沈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河流水体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河湖长严格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履职尽责,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河工作。四是持续推动我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组织完成《沈阳市美丽河湖建设与保护实施方案》,制作完成申报图集、视频等相关资料,并在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组织评审中,获得全省综合评分第一名,代表全省参加国家竞争性评审。目前,正积极与省厅和生态环境部协调申报事项,积极寻求中国环科院、部规划院相关专家指导,认真筹备参加国家竞争性评审相关工作。截至目前,15个国考断面中,7个断面达到优良,优良水体比例46.7%,高于国家下达考核要求13.4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
(4)严格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高水平建设“无废城市”。(第128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完成2025年名录更新,确保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污染风险不外溢;印发2025年沈阳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无废细胞” 创建工作会议,推动各项“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一是持续践行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沈阳模式”,依托沈阳市“多规合一”平台及市政府国控委会议,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动监管。年初以来,共完成20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调报告的专家评审,运用“多规合一”平台联批联审、市政府国控委业务会议议题会前审查等机制,对发现问题地块及时向相关区县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发提示函,全市共有9个出让、划拨地块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范围,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截至目前,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二是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工作,2025年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已更新完毕,共74家,名录已向社会公开。推进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并开展月调度,无新增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备案,法定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完成65家。三是相关区县对我市现存污染地块的管控情况开展检查,截至目前,我市现存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未发现污染风险外溢情况。四是印发《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沈阳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2025年度沈阳市“无废细胞” 创建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市工信局等6各牵头部门创建指标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与市工信局对接“无废工厂”创建工作,目前已有20余家企业积极报名创建“无废工厂”。组织开展2024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自评,形成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及生态环境部。
(5)全面推进畜禽粪污收集、消纳、黑臭消除。(第129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对已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实施长效管护,阶段完成10处省级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动各涉农区、县(市)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一是以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各涉农区、县(市)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印发了《沈阳市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年度任务及长效管护等具体工作要求。二是4月和5月,分别召开了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会议,推动各涉农地区开展全域排查,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三是驻守区县、重点帮扶。由分管局长带队,驻守在辽中区,现场指导帮扶其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0处省级及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清淤工程,现正在推进生态修复工程,铺设植草砖、河砾填装、绿化土施工、护坡加固等,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量的60%工作进度。
(6)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130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全面梳理5项整改任务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敦促5项整改任务持续落实整改;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现场核查,敦促保质保量完成。目前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压实压紧督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全力敦促5项整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每月书面调度各地区、各相关市直单位整改工作进展,对风电项目建设及运行、整县推进项目运行等重点项目、重要整改事项现场抽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呈报主管市领导;全面梳理5项整改任务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二是全力巩固督察整改成效。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地区各相关市直单位对2017年以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反弹回潮。截至目前,5项整改任务中1项已完成整改(城市供热规划执行不到位问题),其余4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
(7)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加大野生动物等保护力度。(第132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开展全市自然生态状况综合评估,调查评估沈阳市鸟类、植物、鱼类生物多样性情况,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制定下发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方案,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活动,开展1次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监测,组织开展1次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检查督导,开展鸟类等野生动物执法检查。目前已完成:一是开展全市自然生态状况综合评估,运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结合实地、年鉴及沈阳市各委办局的资料调研,采用ArcGIS全面评估了沈阳市自然生态状况及空间格局。二是整理鸟类、植物、鱼类调查数据,做好数据分析汇总,完成沈阳市鸟类、植物、鱼类状况评估。三是组织各地区做好开展沈阳市522生物多样性系列活动,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16场。其中,市级活动开展4场,市内活动在沈阳大学自然博物馆、全运路万达广场分别举办专题讲座及倡议宣传活动,室外活动在中国科学院园林标本公园、北陵公园举办草木多样性识别及标本制作的科普活动,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取得积极宣传效果。四是制定下发《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方案》《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地区开展越冬水鸟同步调查工作,督导各地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开展巡护监测和疫源疫病防控等工作。加大对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和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力度。截至目前,共救护受伤、受困野生动物约700余只(头),救助率达到75%。五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行动48次,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收缴非法猎捕工具14件,解救野生鸟类78只。六是深入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共举办宣传活动15场,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张贴标语横幅100多条,推送短信、微信800多条,进校园2所,参与学生达到800多人。
(8)着力建设创新政府。(第174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起草《沈阳市构建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稳评等相关工作,6月底前发文。目前已完成情况:现已完成《沈阳市构建碳足迹工作机制行动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二轮征求意见,我局结合各方意见对行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均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完成市场局的公平竞争审查。现正在对行动方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和稳评等相关工作,近期经市局党组会审议后,6月底前提报市政府批准以部门联合形式发文。
(9)着力建设廉洁政府。(第175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营造建设廉洁政府良好氛围,完善内部监督整治方案(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政务公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排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目前已完成:一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系统开展“清风伴双节,廉韵润初心”廉洁文化“五个一”活动,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发布工作调度、提示通知2次,召开专题工作调度会1次。三是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及纪检工作要点,并印发实施;市局党组与各分局党组、各事业单位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四是高标准完成我局政务公开年报及图解、网站年报编制及发布工作,深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网站专题专栏建设,门户网站每月被市政府评为“满分网站”。五是积极贯彻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先后召开4次专题调度会及部门碰头会,发布6期生态环境执法稽查通报,以加强检查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常态化案卷评查,公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执法权限,提升我局执法工作透明度。
(10)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第176项),半年计划完成目标为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环评保障服务,对接服务率100%,报批重点项目100%按时限完成环评审批。目前已完成:印发《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保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并定期更新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明确服务举措及各项目包保服务专员,组织分局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进行全面对接,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服务对接率100%,报批重点项目按时限完成环评审批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