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分工,我局共承担7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1.抓好国家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完成5000万平方米热源清洁化改造(第103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2024年度21个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容量443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按建设程序完成了工程建设,已全部投入使用。
2.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107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年初以来,相继印发《关于开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复核的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大起底 大排查”问题整改的通知》等,组织全市各地区、各相关市直单位全面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排查复核,以及生态环境领域问题起底排查整改,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市纪委监委联合开展抽查检查。截至目前,累计书面调度16次,现场核查304次,制发重点工作提示单14个,下发问题督办单15个,全力巩固督察整改工作成效,并有力推动了《沈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8座垃圾转运站建成运行、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等重点难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污泥无害化处置、污水直排整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问题整治3项整改任务全部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报了验收销号申请,并完成现场验收,总体完成情况全省领先。
3.打好蓝天保卫战,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确保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第108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制定并印发了《2024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专项方案》《沈阳市空气质量改善强化攻坚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动开展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提升攻坚行动。一是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完善《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工作规则》,优化大气网格化精细化治理体系,压实各级各地治污主体责任,强化考核通报、督导督办,发布提示单、督办单46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完成49台4435蒸吨改造工作,同步推进2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仓见底、分类施治”,累计实施整治284台,源头削减燃煤污染。三是深化臭氧污染防治。深入1095家涉VOCs企业进行现场全覆盖治理帮扶,整治无组织排放等问题878处;开展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全域530家加油站实现三次油气回收和在线监管;实施餐饮油烟重点治理,完成全市715家大型餐饮油烟集中排放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排查整治,有效提升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四是实施移动源协同治理。会同公安部门建立高排放车辆协同监管机制,查处超标车辆344辆,累计开展柴油货车监测10万余台,合格率97.72%,均超过国家考核指标(90%)。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3854台,省内名列前茅。五是加强扬尘、秸秆精细化管控。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入手,依托大气污染防治四级网格体系,下足“绣花”功夫,精准整治扬尘问题890处、露天烧烤1263处、露天喷漆149处;实施秸秆焚烧24小时数字化管控,累计查处火点190处。六是全力应对污染天气。依托大气污染防治市级指挥平台,加强气象预报会商,实施“一区一策”“分类提示”精准应对,累计启动21次大气污染防治特别管控,有效实现轻污拉良59天。截至12月9日,沈阳市共完成优良天296天,较去年同期(287天)增加9天,PM2.5年累计浓度3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年累计浓度限值35微克/立方米)。
4.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第110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制发《沈阳市2024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沈阳市“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等系列文件,实施分区域、分流域科学施治,强化水污染问题整治。此外,制定实施《沈阳市2024年秋冬季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冲刺专项行动方案》,强化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清理河道粪污、垃圾和水生植物残体,推进城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管控,保证枯水期断面水质达标。落实“双周保月”考评工作机制,上下半月各开展一次覆盖47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对东羊角、于家房等断面水质数据异常情况进行成功预警,有效消除超标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入境河流水质监控及水质反弹信息共享,向阜新市、铁岭市通报辽河流域11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情况及预警风险点信息。持续推进巨流河大桥、团结水库等重点断面突出问题18项整改举措落实。持续开展“大巡查、大交办、大整改”工作,累计巡查交办各类水污染问题461个,完成整改426个(包括超标排放、污水溢流直排问题168个),整改率为92.41%。1-11月,全市20个国省考断面累计全部达标,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53.3%,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0。国考断面累计水质指数5.76,同比改善8.0%。
5.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源头防控,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无废细胞”数量达到200个(第111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一是与自然资源局共同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组织落实月报台账制度。各区县政府对拟征收、收回、收购、出让、划拨的重点用地在变更前严格履行职责,组织土壤调查等活动,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截至目前,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达到100%。二是截至目前,2024年已有257家“无废细胞”创建单位通过了申请评估审核,加上2023年已创建完成的150家,我市目前已创建“无废细胞”超过400家,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时期全市200个无废细胞的创建任务,月底前将公布2024年度无废细胞名单。
6.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第112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推进“三线一单”应用,强化源头预防。一是开展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实施细则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和方案的征求意见办理工作,并在省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开展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细则起草,待省方案发布后制发我市分区管控方案。二是持续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服务项目快速落地。服务项目选址,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部落实“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参与城市空间优化布局决策,为86个地块提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指导沈阳辽中近海经济区总体发展规划、沈北航空航天产业园编制控详规划等多个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成果应用部门联动。欧盟产业园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导减污降碳试点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历史遗留矿山项目进行治理恢复。总结梳理9个应用案例报送省生态环境厅。三是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有效性评估工作。完成了20个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基础资料收集、梳理和现场核查工作,经现场核查、技术评估等方式发现并梳理规划环评落实问题,有力推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到位。
7.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及网格化监测项目(第117项),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为:我市在省内率先组织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入侵生物学等多学科科研人员对沈阳市全域陆生生态系统及重要水体水生生物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派出野外调查人员1200余人次,里程近7.6万公里。调查期内,累计调查到高等植物1186 种、动物 1751种,新发现矛叶鼠尾草、刺果瓜等12种新记录植物,旋木雀、银喉长尾山雀等4种新记录鸟类,桓仁林蛙等1种新记录两栖动物,土著鱼类花䱻重现于辽河与浑河流域,并在浑河部分河段形成优势种群,我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向好,生物种类恢复持续增加,珍稀物种保持率和指示物种保有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此外,还建立了沈阳市生物多样性本底基础数据库,形成了完整的共享数据集和栅格化图集,可面向政府部门提供标准化、可视化服务,为我市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提供重要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