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前5个月主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5日   来源:综合处(改革办公室)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前5个月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填报日期:2021年5月24日
第 X 项重点工作 具体工作前5个月进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判断存在问题及原因
13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投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化肥使用量零增长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采购已于3月16日完成。制定了防治玉米螟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150个土壤样品完成取样工作。正常推进
开展10个县区剩余面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编制2021年剩余指标任务的安全利用方案和安全利用率核算,建立安全利用台账。(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和中轻度污染调控区的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完成。正常推进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向区县(市)转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下发了《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入田监测已覆地膜厚度工作的通知》、《沈阳市2021年度农膜使用和废弃农膜回收情况的通知》,开展全市业务培训1次。正常推进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一季度组织县区完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计划摸底工作,县区已上报建设计划。二季度截至目前,相关规模养殖场已开工建设。正常推进
开展禁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企业排查整治。印发《关于持续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已完成第一季度禁养区排查整治并报送了工作报告,正在开展二季度排查。截至目前,全市禁养区未发现新建规模化养殖企业。正常推进
134强化农村污水处理强化农村污水处理。探索以乡为单位建立公共服务机构,深入研究农村污水治理方案,在农村地区展开试点工作。4月20日印发了《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目前,各地区正在积极落实方案内容,提升农村污水治理能力。同时,按照《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组织第三方人员对各相关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动力型设施和无动力型设施一季度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相关问题已交办属地政府进行整改。方案制定工作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正常推进
184启动卧龙湖综合整治制定卧龙湖综合整治方案,调度推进整治工作。我局制定的《2021年卧龙湖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原则审议通过。4月17日市长办公会明确,由康平县政府负责,进一步完善方案内容,细化治理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并每周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建议调整此项工作牵头单位为康平县政府。方案已完成制定,建议调整牵头单位
186推进建成区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推进建成区40蒸吨以下(不含40蒸吨)民用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工作(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对40蒸吨以下民用燃煤锅炉点位分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结合我市拆除并网实际,起草了《关于继续实施淘汰和改造民用供热燃煤锅炉工作的请示》,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正常推进
188整治227家涉VOCs排放企业,强化秸秆焚烧治理,空气优良天数、PM2.5浓度同比改善推进227家涉VOCs排放企业治理截至5月23日,我市优良天数为107天,同比增加8天;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印发了《沈阳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攻坚阶段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现场帮扶,督导相关企业编制“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截至目前,组织技术专家对14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帮扶,225家企业完成了“一厂一策”治理工作。对未完成治理的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2家重点涉VOC企业进行了约谈。正常推进
强化秸秆焚烧治理加大对各涉农地区秸秆焚烧巡查管控工作力度,组成6个巡察组,对各涉农地区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夜查,并派出9名一级调研员分赴各乡镇,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工作。年初以来,我市查证秸秆焚烧火点116处,问责149人,累计财政扣款5800万。正常推进
全面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区县(市)上报的秸秆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核验,完成秸秆利用收尾工作。正常推进
188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围绕产业结构的调整、用能结构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用地结构的调整等,制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行动方案编制并报送市政府审定。5月3日,新伟市长批示“请发改委再深度研究(与生态局结合),我5月中旬听一次汇报。”目前,由市发改委牵头推进深度研究工作,建议调整该项工作牵头部门。行动方案已完成制定,建议调整牵头单位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围绕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大都市一体谋划大环保格局,聘请科研院所,将生态环境十四五专项规划进一步做实做细。完成规划文本新一轮意见建议征求,正在根据相关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十四五时期的各项指标要求最新情况修改完善文本。正常推进
191确保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水质提升工程。组织制定了《2021年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持续加大对重点河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责任部门积极整改。年初以来,累计交办整改各类水污染问题1100处、解决污水直排量约2.90万吨/天。每半月对全市35条主要河流53个市考断面进行预警监测,对各区、县(市)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1-4月份,在18个完成监测的省考以上断面中,9个断面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水平,同比增加8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同比减少1个。正常推进
落实环境问题巡查交办整改工作机制。
落实区域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工作机制。
191开展“堵污口、治污泥、清垃圾、净水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今年在全市开展“堵污口、治污泥、清垃圾、净水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编制《“堵污口、治污泥、清垃圾、净水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报市领导审定,已于3月31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并由河长办每周调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方案已完成制定,建议调整牵头单位
192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与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联动,保证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制发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将13家企业纳入名录;组织共103家重点监管单位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对10余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现场督导;与市自然资源局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和安全利用月报制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联动,梳理核查了40余个地块土壤污染调查情况并及时录入环境管理系统,严控不达标建设用地进入用地程序。正常推进
194提升危废监管处置能力沈阳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工程。(沈北新区)已开工建设,临建办公区给排水、电缆、地面硬化、办公用房、停车场等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计量、固化车间和1#暂存库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正常推进
沈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扩建项目。(沈北新区)已开工建设,完成微波消毒厂房主体框架、车库主体框架、综合水池,基础工程至水池箱体工程以及厂房内临时水电等施工,其他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
综合利用废酸制造水处理剂项目。(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开工建设,目前,综合楼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设,液氯库基础开槽,消防水池地下基础正在施工。
198启动“碳达峰”行动,推动碳排放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启动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市生态环境局已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路径开展了基础性工作研究,已收集两次相关数据资料,并启动我市碳达峰指标的初步测算。
      根据新伟市长4月29日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的报告》上的批示:“这是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发改委牵头统筹,各部门要做好分工推进工作。可以由生态环境局汇报前期工作,注意与上对接。请高伟同志安排。”碳达峰相关工作已由发改委牵头统筹。
建议调整牵头部门
实现我市碳交易市场正式运行完成了《沈阳市碳排放权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编制,完成立法材料准备,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完成了2015-2017年碳核查工作,目前正对2018-2019年重点控排企业核查报告进行核证,完善重点控排企业配额清缴依据。准备开展2020年的500家重点控排企业碳核查工作。正常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