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2月17日对沈阳聚星机床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来源:于洪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12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视为完成备案。
联系电话:25311027
联系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受理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建设项目
序号 | 后评价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备案时间 |
1 | 沈阳聚星机床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 沈阳聚星机床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7日 |
沈阳聚星机床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zip